广东获准成立资产管理公司
(记者/陈若然)据安徽省政府官网消息,近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全国首批可开展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广东位列其中,其余四省市包括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
银监会通知明确,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和上海可分别批准设立或授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本省(市)范围内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各银行、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向经过备案公布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批量转让不良资产。
业内人士分析,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主要为化解地方银行部分不良信贷资产问题。早在江苏省和浙江省出台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方案的时候,瑞银证券分析师曾表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或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中期资产质量的压力。
瑞银分析团队表示,在经济放缓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及产能过剩行业贷款质量问题一直是银行板块面临的最大不确定之一。而成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则有助于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若操作得当,将有助于缓解银行中期所面临的资产质量压力,尤其利于城商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以及长三角地区不良资产较为集中的银行。
而在行业影响方面,瑞银认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短期内对银行业盈利影响可能较为有限。尽管成立动机明确,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最终化解不良资产压力的效果如何还将取决于其资金来源、不良资产转让价格、杠杆率等因素。而如果地方政府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或非常有限。
据了解,此前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转让市场,由长城、信达、华融和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经营。海通证券宏观债券首席分析师姜超表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同点就是职能同为收购坏账,而区别则一方面在于资金来源不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是中央政府的再贷款,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在于坏账收购价格不一样,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能会打一个折扣,这也是地方政府降低债务率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