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成非法集资高发区 多地出现“跑路”潮
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P2P网络借贷(个人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金融模式在保持井喷态势的同时,也成为非法集资高发区,近日来相关案件集中爆发,动辄涉及几千人、几个亿。昨天,2014年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高峰论坛在江苏召开,学者及律师就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监管等问题研讨。与会者指出,上海已经率先出台相关细则,建议由银监会牵头尽快出台全国性细则。
无准入门槛与监管
P2P网贷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贷款交易,平台为借贷双方直接建立联系,依靠互联网技术线上审贷,以节约小额借贷的成本。
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徐平介绍,目前中国的征信系统不健全,P2P网贷平台不具备应有的资信评估能力。徐平指出,我国的P2P平台存在上千个,但均没有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借款人甚至可以提供虚假信息,违约成本非常低。因而我国的P2P平台往往采用担保方式,如遇违约先行赔付,丧失了其原本的单纯中介机构的性质。
徐平指出,引发犯罪的更重要原因是我国尚无统一的P2P平台准入门槛、行业监管和部门监管,“买个模版、召集几个人就可以建立一个或者几个P2P平台”。而美国的fico资信分析系统将借款人历史信用进行评分,并给出向该人借贷的风险指数等信息,“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款,将会承担非常大的法律及信用风险,在现实中他可能连个车都打不到”,徐平说。
成非法集资重灾区
电信部下属的互联网金融诚信联盟首席法律顾问肖飒介绍,目前P2P平台数量约有上千家,贷款规模上千亿元。很多平台都是“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平台自己看中投资项目后,虚构若干个借款人进行自我融资;比如平台将融进资金再高息借出等等。
肖飒说,日前各地“跑路”现象已相继发生,杭州国临创投、深圳中贷信创、上海锋逸信投,这几个平台实际都是一人操纵,最后平台倒闭,涉及大量客户资金血本无归。“仅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就代理了5起这样的案件。”肖飒说,公安部督办的合肥一起大规模的网络非法集资案件,受骗者有500多人,涉及款项4000多万元。
须出台国家监管细则
2013年底,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率先发布国内首个《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内容涉及运营持续性要求、高层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经营条件、经营规范、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出借人权益保护、征信报告、行业监督和适用范围。对此,社科院刑法研究所兼职硕士生导师赵运恒呼吁,尽快出台全国性监管细则,来约束整个P2P行业。
赵运恒认为加快P2P平台规范和出台监管细则已刻不容缓。赵运恒说,P2P行业监管细则应由银监会牵头进行,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但这种监管也应该适度,避免让P2P行业失去其发展的空间,用细化的手段给其设置业务范围、业务边界,规范其成为金融中介服务的角色。
对于P2P今后的发展,赵运恒建议,引入第三方平台进行资金托管,使P2P行业回归到单纯的中介服务中。他还建议P2P行业应该考虑和银行的信贷体系进行联网,从而掌握借贷者的信用状况,以便作出更好的评估。(记者 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