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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这样一部反垄断法

2006年06月27日 09:46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六月二十四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作“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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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黄勇近日表示,反垄断立法,与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密不可分。一个推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这样一部法!

  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随着国内市场对外开放,价格联盟、搭售、跨国公司滥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等形形色色的垄断行为,也在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一直呼吁尽快制定反垄断法。

  “而今,立法时机已经成熟。”黄勇分析,虽然我们现在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但很多方面还没有建立起充分自由的市场。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反垄断法不仅肩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也肩负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任。这是其立法的重要目标之一。黄勇说,“同时,反垄断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垄断可以让企业不费力、少费力便取得利益,从而失去创新的动力,只有保障充分、自由的竞争,才能鼓励创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需要自由竞争的环境,这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用专家的话来说,反垄断立法传递出一个重要讯号: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不会改变。(吴兢、曹树林、纪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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