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能源办日前召开了“《能源法》立法工作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座谈会”,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环资委等《能源法》起草组成员单位及专家组部分专家参加了会议。
政协委员们对《能源法》起草工作采取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广征民意、广纳贤言的工作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能源立法工作提供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政协委员们提出,应规定能源领域市场化的基本框架和方向,以立法促进能源领域改革的实施。《能源法》的起草要注重推进改革、促进市场竞争,避免成为资源垄断的“护身符”。要界定清楚能源哪些领域或环节必须由政府控制,哪些可向市场开放。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同时辅之以财税、投资、信贷等各种激励机制和强制机制,在法律层面上实现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有机结合,推进政府规制行为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