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郑州市第三期经济适用房摇号入围的400名消费者来讲,能够购买价格低廉的经济适用房绝对是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当得知自己购买的房子竟是“筒子楼”时,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经过与开发商、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等单位多次沟通协商,4月3日,他们终于得到了较为满意的答复——朝阳小区“疑似”筒子楼的13号楼、14号楼,将不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
质疑:6400万买栋“筒子楼”?
今年3月初,郑州市规划局对朝阳小区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前公示,从图纸看,该小区的13号楼、14号楼疑似“筒子楼”。许多入围者找到开发商——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到的答复是,这两栋楼就是他们即将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从规划局公布的图纸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筒子楼”的位置和朝向。据了解,朝阳小区的总住宅面积为9.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400套,达3.6万平方米,根据规划图上的显示,“筒子楼”就占了将近300套。一位购买者给记者算了笔账:朝阳小区入围400户人家,按每平方米1700元、每户90平方米计算,一家得交15.3万元,加上其他的1万元杂费,取整数就是16万元,400户人家就是6400万元。相比这笔钱,花区区几万元更改设计算得了什么?
入围者:我们坚决不住“筒子楼”
被称为“筒子楼”的13号楼、14号楼和传统的“筒子楼”在形式上区别不大,长长的南北楼体,中间是条长长的公共走廊,每层60户,入户门全部对着公共走廊。“这简直就是集体宿舍,而且只有卧室朝阳,客厅、厨房和卫生间都无窗户,厨房、卫生间窄长,这样的房子当商品房根本就卖不出去。”入围者李女士指着图纸气愤地说。
许多入围者推测,开发商这么做是为了压缩经济适用房的占地面积,降低开发成本,从而腾出更多的土地建设补差房(因开发商牺牲利润开发经济适用房,政府允许其建设一定比例的商品房,按照市场价出售,作为补偿),以谋取高利润。
设计单位:各项设计指标完全符合要求
为何设计“筒子楼”呢?负责朝阳小区规划和设计的郑州市建筑设计院院长金荣校认为,该住宅的各项设计指标完全符合要求,并非传统意义的“筒子楼”。
金荣校告诉记者,13号楼、14号楼从消防、日照方面来讲,卧室的朝阳、厨房的通风采光以及卫生间的面积等,都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在设计上并没有问题。“传统的‘筒子楼’的厨房和卫生间是公用的,而13号楼、14号楼每户都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所以我认为不能称之为‘筒子楼’。”
房管局:“筒子楼”不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
对“筒子楼”事件,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主任夏卫英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将13号楼、14号楼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属开发商擅自做主,中心通过与开发商协调,决定“筒子楼”将不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
夏主任告诉记者,根据程序,兴业公司第一次提交的图纸不符合有关规定被退回,并要求其重新提交,但该公司至今也没有再次提交材料。因此哪栋楼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并没有最终确定。经过与兴业公司协商,管理中心决定将“筒子楼”作为补差房使用。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张伟表示,今后两部门将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中,加强沟通和协作,力争在摇号前公布经济适用房的相关信息,让中低收入者买到既便宜又舒适的经济适用房。(据《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