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1日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今日称,去年以来,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其中,2008年全国经济适用房新开工9000多万平方米,竣工6000多万平方米。
齐骥是在就“住房保障问题”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作出如上表述的。
齐骥介绍称,住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住有所居的目标,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这是2007年的国务院第24号文,提出了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标和框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在去年12月国办以131号文发下来的,在这个文件中要求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地提出,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
齐骥称,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一是廉租住房建设加快。据原建设部、民政部2005年的调查和测算,全国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1000万户,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08年底,通过新建、购置廉租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方式,以实物方式解决了250多万户的住房困难。同时,累计发放租赁补贴达到229万户,基本上实现了国务院关于到2008年底对申请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的目标。
二是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增加。2008年全国经济适用房新开工9000多万平方米,竣工6000多万平方米。
三是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在扩大。截止到2008年底,中央累计支持改造煤矿棚户区28万户,去年第四季度启动了对林业、农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齐骥指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在我国取得了新的进展,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初步形成了包括财政投入、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土地供应等政策体系。去年以来,中央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的力度。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追加投资补助中也适当提高了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调整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明确这项资金用于租赁补贴开支后有结余的,可以用于购买、改建或者租赁廉租房支出。同时,也出台了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支持政策,明确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完善了住房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