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半年之久的“万科涉嫌价格欺诈”事件,终于以万科“变相赔偿”方式告一段落。昨日,万科以邮递方式,向南京万科光明城市三期的800多户业主发出邮件,业主可回复“同意”或者“不同意”至万科南京公司,若业主表示同意,那么就将获得万科的价值2万元购房卡。
万科超指导价售房惹风波
早在今年7月,万科南京光明城市业主因为购买万科光明城市三期价格,超过了当地物价局核定价格,指“万科涉嫌价格欺诈”一直与万科交涉,要求赔偿购房款差价共计8000多万元。
此后通过举报,南京市物价局介入此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物价局给予的裁定是“万科光明城市花园三期现已销售部分违反政府指导价规定。”
南京市物价局公开回复给业主的函件中称“经查,该公司现已销售的光明城市花园住宅商品房,超过了核定的基准价加浮动幅度,违反了政府指导价的规定,且该公司提出的建设成本依据不足,市物价局将按照价格行政处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价格法》规定,“对违反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此后,通过业主多方协商,万科和业主及物价部门都未通过一个三方都认可的方案,这样一拖就是半年。
事情的转折出现在11月份,在业主之间广为流传的一个说法是“3万元购房优惠卡方案”。据业主介绍,该方案的主要是万科给光明城市三期的业主每户发一张3万元的购房优惠卡,这一优惠卡可以抵现金3万元购买万科的房子。
但是,这一方案遭到了业主的集体抵制。一位业主说,“我们召开业主大会讨论这一购房优惠卡方案的时候,在场的业主几乎是全数否决。”于是,这一方案就此夭折。
购房优惠卡VS放弃价格争议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获悉的一份万科传给业主的函件中称,万科考虑到对大家的歉意,向每户提供2万元的购房优惠卡。该卡购买万科房子时可以折抵现金2万元,期限2010年12月31日。
这份函件中同时称,业主必须回复函件,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若业主同意此方案,万科将给予业主2万元的现金折抵卡。但是业主接受购房优惠卡则要放弃价格争议。
而这就是万科业主普遍认为的万科涉嫌价格欺诈的争议。“也就是说,如果接受购房卡,那么此前要求的赔偿就要作废,不再追究万科的责任”业主说。
其中有业主表示愿意接受购房卡方案,但也有部分并不愿意接受的。“这是万科变相的赔偿,这样他们既可以有面子,又可以平息事态。”
但是,万科只是在函件中提出对业主的歉意。有业主表示:“这样就是要放弃我们此前要求的赔偿,而这2万元的卡并不公平,因为有的业主买房总价高,有的总价低。”万科对此并不回应。
新政实施后开发商重掌定价权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结果也是物价部门协调的结果,之所以要赶在元旦前,是因为新政出来后,就是物价部门处罚也站不住脚了”。
为什么物价部门对万科的价格处罚会赶在元旦前?据业主透露这和江苏省各价格部门最近颁发的十条救市政策有关。据了解,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苏省各价格部门将暂停对普通商品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将定价权给予企业;过去曾经核过价但未销售的普通住宅,企业也有权重新自主定价。
“这一规定也就是说,万科此前由于被指‘价格欺诈’中尚未卖出的两栋楼,可以不受此前价格管束,解禁出售。”更有业主称,“在2009年1月1日后,物价部门再要处罚万科的法律依据就不行了。”
“万科在今年最后一天,拿出这样的变相赔偿方案,这里面有物价局的功劳。也是业主与万科维权半年事件的收尾。”业主称。
有知情业主向记者透露“昨天,南京市物价部门的相关领导找业主谈话,主要是劝业主接受这个购房卡的方案”。(每日经济新闻 刘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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