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套型面积定义引争议 专家称与建筑面积相差不大

2006年07月05日 00:57

    7月4日,据中国建设部披露,2005年中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为28平方米,中部地区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为25.24平方米。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全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87.9亿平方米。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自从“国十五条”调控细则颁布后,关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新建项目70%以上比例”规定中,“套型建筑面积”的定义就一直争论不休。

  昨天上午,建设部宣传处工作人员表示,“90平方米”究竟为建筑面积还是居住面积,目前还没有发布文件明确这一点。

  而广州地产专家韩世同则认为,套型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相差不大,争论下去的意义不大。“无论90平方米套型面积是否按照建筑面积来算,仍然属于中小户型的范畴。”韩世同认为,按照这样的算法,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可能相当于92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两者实际差距不大。

  “宏观调控的主基调就是调整产品供应结构,套型面积说法只不过玩文字游戏,无论最后如何定夺,增加中小面积住房供应量的方向是不变的。”广州某中介研究部人士表示。

  广州宏展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程立志也表示,以广州居住习惯看,110~120平方米的三房定为“标准三房”,而90~100平方米的三房定为“小三房”。“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是政府发出的信号,中小户型以后将明显增多。至于套型面积最后如何定义,都是在“中小户型”的范围内浮动。 (信息时报 罗莎琳)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