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出台《住房保障法》 政协多项提案聚焦楼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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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出台《住房保障法》 政协多项提案聚焦楼市
2010年03月04日 11:18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让老百姓能安居,目前各地都在探索住房保障体系,但整体立法滞后。对此,多个民主党派提交了提案,建议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法》,理清如何认定保障主体、如何实施退出机制以及如何监管等问题。

  “开着宝马购经适房”,若出现这种现象,受损害的不止是困难群体的利益,更是政府的公信力。民革中央在一份“关于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提案中认为,目前我国住房保障方面存在的漏洞,表现为:制度不健全,缺乏统一法律指导和约束,监督追究机制不健全。并且,一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已成变相的投资产品,虚假骗购保障性住房事件屡屡发生。

  呼吁出台《住房保障法》,成了多个民主党派的共识。民革中央提出,要在法律中明确住房保障建设资金支出在地方财政中的固定渠道和相对稳定比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制。对住房保障制度实施中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欺诈瞒骗等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同时将住房保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并作为一项硬指标,执行不力的要予以问责。

  不谋而合,农工党中央也提交了关于《住房保障法》立法的提案。他们提出,“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实行不同的住房价格政策”,此举旨在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房价高企和公共住房缺位掏空了中等收入家庭上代人的积蓄和这代人未来的收入,严重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对其他消费产生强烈的挤出效应。”农工党中央认为,应鼓励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通过不同方式的补贴,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提供补贴的廉租住房,最终实现居者有其房的目标。

  农工党中央提醒,立法过程中需注意的“三个原则问题”——法理上明确住房是准公共产品,不能完全市场化;法条上要搞大保障,不要搞小保障;制度设计上要实现多种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此外,开征物业税也被再次提及。九三学社提出,目前房价过快上涨,将导致经济泡沫加剧,因此建议尽快开征物业税。“须明确的是,征收物业税主要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调节贫富差距以及推动节约型社会、低碳社会建设,而不是大幅增加税收,更不是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税赋”。

  民革中央也在其提案中明确提出,遏制地价过快上涨,首先要改革当前税收结构,改变当前地方政府的收入严重依赖土地收入的状况。同时改变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当前土地出让金构成地方政府的巨额收入,主要是由于70年土地使用权对应的租费一次性收取,建议对居住类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可改为在土地出让期限内分年度收取。(本报北京3月3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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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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