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人群,即俗称的‘夹心层’。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大部分在城市里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等低收入阶层。这些人的住房问题,在以前的住房保障体系里属于空白,同时还受限于有地方福利因素的户籍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常德传表示,“通过公共租赁房的开放政策并淡化户籍因素,可让这些‘夹心层’居者有其屋。”
常德传是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在今年的两会上,常德传将提交7个议案,但他最关心的还是政府如何开放公共租赁房,让“夹心层”居者有其屋的问题——因为在青岛港的9500多名农民工中,有3700多人是新生代农民工,占总数的38.9%;再加上每年分来的几百名大学生,这些人的住房问题一直让常德传牵挂。
常德传说,近年来,高速行进的“房价列车”,已经将绝大多数普通人“丢”进了买不起房者的行列。尽管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等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但仍然没有对房价上涨起到实质性抑制作用。随着有限的土地资源不断被消耗,供应趋紧,进城从业者不断增多,采取有力措施使普通老百姓、困难群众“居者有其屋”应是当务之急。
常德传认为,自从1998年我国房改启动以来,福利分房的旧体制被迅速打破,但“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最初房改思路,在房价的不断飙升中走了样。尽管在实际发展中并无“重市场轻保障”之意,但房改十多年,却形成了“市场甩掉保障远远跑在前头”的格局,房价和住房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目前,我国已形成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以保障低收入阶层和“夹心层”的居住权。但是,是否能够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前提不在于收入,而在于本地户口,这等于将相当一部分刚毕业的大学生和新生代农民工排除在保障房体系之外。而这些人的住房问题,是衡量民生工程普及程度的重要标尺。
就公共租赁房而言,它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产品之一。公共租赁房并非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包括大学应届毕业生和一些从外地到大城市工作的群体在内的新就业职工出租。
公共租赁房在新加坡、香港等地已成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但从我国的情况看,公共租赁房非但不抢手,反而屡遭冷遇。
对此,常德传分析,造成这一难堪局面的原因并非“夹心层”不需要公共租赁房,而是公共租赁房的租金偏高,没有明显的政策优势;同时,这些公共租赁房的地段偏远,交通不便,出行费用基本抵消了政策上的价格优势。
“外来人口已经成为各大城市常住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他们纳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畴,让其享受市民应该享有的待遇,这无论在制度突破还是户籍改革层面,都具有善政的意义。”常德传说。
以北京为例,2009年北京市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房面积不过50万平方米,但北京的流动人口在500万左右,每年毕业的外地大学生数量居高不下,可谓“僧多粥少”。如果公共租赁房可以配合廉租房解决外来常住人口的居住问题,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低收入者将不会急于购房,以“刚性需求”为由抬高房价就不再理直气壮,房价的回落会成为必然。
常德传建议,有关部门首先应从土地的管理、分类、定价做起,把市场上商品房与低价房(包括廉租房)的用地严格区分开来,同等条件下可考虑有若干倍的价格之差。要通过立法规范低价房的用地,决不允许盖商品房,低价房用地不进入市场,决不允许转让。
常德传建议,要遵循“保本微利”原则,结合家庭负担能力,并按照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下调,以此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
在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地段选择上,常德传表示,应适当考虑交通因素,避免公共租赁房政策遭遇部分城市已经发生的“空转”尴尬。他建议政府制定公共租赁房政策,让那些拥有固定工作、持完税证明及社保记录两年以上、无固定居所的外来人口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
本报北京3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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