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部分代表、委员提出的“招拍挂方式导致地价上涨”质疑,昨天下午,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今后要探索综合评标的具体方法,细化评标规则,并在土地“招拍挂”出让中适当增加招标方式,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
-国土部不认同“招拍挂推高房价”
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委员提出“招拍挂方式导致地价上涨”的质疑,廖永林表示对这种说法并不完全认同。
“地价上涨的主因是拿地开发商对未来房价上涨的过高预期。”他说,根据国土部的统计,去年全国商品房用地出让交易中,采用招标方式的占2%,而两种根据“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家的出让方式——拍卖和挂牌,则分别占到交易地块总数的18%和80%。
-今后将加大招标出让比例
而据了解,由于开发商竞争激烈,广渠门外10号地、广渠路15号地等热门挂牌地块中无一例外地均转入了现场竞价即拍卖环节。对此,廖永林表示,从抑制地价过快上涨的目的出发,今年会增加土地招标出让的比例,因为在综合评标的考量范围中,与开发商报价有关的因素只占到评标分值的30%到50%,评标小组有条件根据竞标企业的综合实力确定买家。而这显然是拍卖和挂牌这两种“价高者得”土地出让方式所不具备的。
此外,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廖永林也对前日晚上公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部分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其中对“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宅供地总量的70%”一点,廖永林强调,上述要求实为国土部门对“90/70”政策的重申。去年,一些地方为应对金融危机,出台了救市政策,在保障性住房用地增加的同时,放松了“90/70”(90平方米以下新建住房占总量70%)等政策要求。事实上,“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中既包括限价房,也包括普通商品房,各类房源的具体配置比例则由各地方自行确定。
-开发商“禁地期限”各地酌定
对地方国土部门及开发商普遍关注的土地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统一提高至20%,已上市未成交地块如何调整?廖永林回应表示将采取“老地老办法,新地新办法”,并将在“19条”出台后各地新上市的房地产用地,有关竞买保证金的规定一律按照新标准执行。而对拿地违规开发商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土地竞买这一条规定中“一定期限到底是多少期限”,廖永林表示,将由各地根据情况具体确定,“调控也不能都统一,还要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否则就失去调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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