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个城市‘地王’不断创造新的纪录时,不要忘了,在‘地王’巨大利益的背后,是农民群众对自身权益被剥夺的无奈。”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市金侨集团董事长任玉奇对新华社记者说,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过程中,要警惕农村耕地正面临着“掠夺式征用”。
任玉奇代表说,按照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办法,征收农村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尽管相关法律对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30倍的经济补偿上限远远不能解决大量失去耕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任玉奇告诉记者,以南方种植水稻的农地为例,一亩地的年收入不过1000元至2000元之间,也就是说按现行补偿标准的上限,征用农民一亩土地的补偿费也不过才3万元到6万元。
任玉奇认为,要改变“掠夺式”的征地模式,首先应对现有的征地补偿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在今年所提的议案中,任玉奇重点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修改为“征地补偿标准为,参照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向每位农民补偿30年。对于部分征用土地的,按照征用耕地所占比例参照执行。”“只有从法律上明确提高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才能遏制一些地方的趋利冲动,真正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任玉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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