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建议将纳入规划的住宅用地按照用途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保障房用地。第二类是不能转让或10年内不能转让、只有首次购房者才能购买的基本住房用地。第三类是改善性自住房用地,其产品仅限于第二套房,在5年内不能转让。第四类是奢侈性住房用地,也就是豪华房和别墅用地,此类房的购买和转让都不受任何限制,允许炒房者进行投机。
他认为,以往政策对别墅的禁令是不合理的,高收入阶层的异地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应该是允许的,但应将此类房和基本住房严格分开,只有这样才能兼顾多层次的需求,使其各行其道,互不干扰。只有将土地供应按照用途进行区分,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开发商对土地资源的抢夺和囤积,地王现象将由此而终结。(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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