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叶青:房奴误买大房可申请破产保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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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叶青:房奴误买大房可申请破产保护
2010年03月10日 10:3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建议国家给予救助,房贷首付比例提至50%,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提倡节约住房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房奴”中很多人的房贷月供超过月总收入50%,随着房贷利率处于上升通道,加上因经济与行业的周期性波动,这些人有的失业,或遇家庭突发事件使其无力继续还月供,银行如收回其住房,使社会产生重大不安定因素。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提出建议,要对受蛊惑不小心买了大房,但又消费不起的房奴实行破产保护,同时由国家给予救助。

  “房奴”沦为“破产者”

  叶青说,因受房地产商和一些“学者”别有用心鼓吹,同时也因房地产市场缺乏小户型,使大量年轻购房者,在地方政府和银行“热情支持”下,盲目、冒险购买完全消费不了、实则浪费的100平方米以上大房。撞进“房奴”和“负翁”队伍。

  这些“房奴”中很多人的房贷月供超过月总收入的50%。而随着近期国家多项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房贷利率已处于上升通道,加上因经济与行业的周期性波动,这些人有的失业,或遇家庭突发事件使其无力继续还月供,银行如收回其住房,这些人成为一无所有的“房贷破产者”,使社会产生重大不安定因素。

  三对策保护房贷破产者

  叶青说,这些人有别于投机者,他们主要是被地方政府和某些媒介误导和诱惑所致,因此各级地方政府有责任对他们实施破产保护和救助。

  他建议,对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贷破产者”,对还贷已达90%以上者,地方政府应给予破产保护,延长和推迟还贷时间和期限;对还贷低于90%者,可由地方政府成立中介公司,收购其贷款房屋归还银行贷款,将大户型置换为小户型,其差价既可支付一定中介费用,又可为“房奴”提供消费资金,这对启动内需很有作用;而对只付首付后未还月供,实属贫困者,政府应收购其房,归还首付,并进行社会救助,政府提供租房补贴,来化解不安定因素。

  建议取消二套房按揭

  叶青还建议,继续将房贷首付比例由目前30%提高到50%,对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原则上不实行按揭。

  同时,他还建议,停止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他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不再是弱小的需国家全力扶持的幼稚产业,反而是资本巨人。商品预售制度到了宣告结束的时候。住建部应制定一个时间表,比如2至3年,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到最后取消预售。

  提倡节约住房。叶青说,中国人多地少,不少重要资源严重缺乏,住房消费上应大力提倡节约理念。他建议,小户型应从90平方米规定下降到70平方米。(作者杨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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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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