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丽娟代表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代课教师长期工作在偏远、贫困的农村地区,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同时是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重要贡献者。
应该承认代课教师的历史贡献,将其纳入师资管理范围并研究制定招考转正政策,积极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一、制定专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统一招考政策;二、明确规定参加“代转公”考试的教师资格;三、实行“代转公”优惠加分政策;四、积极稳妥推进“代转公”政策实施,妥善安置通过“代转公”考试的代课教师;五、建立代课教师的补偿政策,对未通过转正考试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进行合理的补偿性辞退。
从长远来看,国家应该建立对转正代课教师的定向培训制度,并在保障教师基本工资和待遇的基础上,争取早日实施国家农村中小学教师艰苦地区工作特殊津贴,以此稳定和提高农村教师队伍,吸引并激励大学毕业生到艰苦地区从教。
(本报记者 练玉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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