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市中小学择校之风盛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此间与会的山西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教育界政协委员提出,政府职能部门曾采取措施力图制止,但成效甚微,制止中小学择校风还应下“猛药”。
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省长治学院教授郭咏梅认为,择校之风带来了诸多不良社会影响,扩大了教育不公平态势、越来越多的“择校费”加重了学生家长特别是低收入学生家庭的负担等。要想从根本上扼制这一现象,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各地根据区域教育资源中长期规划,有指向性地增加教育投入,对于目前仍处于相对“劣势”的学校,从多方面予以扶持,尽快使各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建立同城教师轮岗制,使所有学生能有均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也可以通过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打破校际界限,最大限度扩大优秀教师的带教范围。
取消择校费。择校费的存在等于默许了择校的合理(合法)性,同时因有相当数额的资金失于监管而容易滋生腐败。如一时难以取消,也应纳入同级地方财政的统一监管,切断学校与“择校费”之间的关系,实行“收支两条线”,预防教育腐败的产生。
设定更为严格的制度,强调“就近入学”。 (刘翔霄、王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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