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参保学生连续缴费3年以上住院最高报销50万
8月27日,东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9月1日起,东莞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将扩大,全市新增87家试点学校,届时共有125家学校参加试点,3.8万名学生符合条件。
参保条件与待遇将延续此前政策,非莞户籍且在试点学校注册或具有学籍在校(园)学生(幼儿),父、母任一方在东莞就业且连续参保满1年,都可自愿参保,按本市城乡居民标准缴费,享受与本地城乡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参保学生连续缴费3年以上,生病住院医保最高可报销50万元。
所有高中纳入试点范围
2012年9月1日起,东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由各镇街、松山湖管委会在本辖区内选择一所学校开展试点,加上5所市属学校,共38所。从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共计有7400多名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共有327人次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医保基金人均支付0.95万元;共有2.1万人次享受社区门诊待遇,基金人均支付27元。
但因为当初选择的试点学校全部是小学,如果不扩大试点范围,一些小学毕业生就会面临在初中无法继续参保的问题。另外,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由于媒体的广泛报道以及群众参保意识的日益增强,为数不少的非本市户籍职工通过向“阳光热线”、社保网站“局长信箱”等途径,向市社保局反映子女参保的诉求。此外,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呼吁要不断扩大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本次扩大试点范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议同意,从2014年9月1日起,每个镇(街道)增加两所学校作为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扩大试点学校,使各镇(街道)的扩大试点学校与前期试点学校形成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各有一所的完整试点学校体系,以利于参保关系的有效衔接。如某一镇(街)某一级别学校空缺,则由其他级别学校替补。此外,全市所有含高中的学校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从目前各镇街推荐试点学校情况看,预计全市将有87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参加试点,是上次38间试点学校的2.3倍,预计共有3.8万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在试点学校就读。
个人每月只需缴费37.59元
据介绍,今年增加试点学校学生的参保条件、参保缴费方式、两级财政补贴分担和享受待遇标准,与前期试点学校的相同。
试点对象为在本市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其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全日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注册就读的子女。符合上述条件,在试点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以试点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由学校代收代缴。
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4年7月-2015年6月为2506元)的3%,即全年缴费902.16元。其中个人缴费1.5%,即每月缴费37.59元、全年缴费451.08元。财政补贴同样也为1.5%。财政补贴由市财政和学校所属镇(街)财政共同分担。预计2014年9至12月,两级财政需增加支出约500万元;2015年全年预计两级财政需增加支出约1574万元。
试点学校学生参保后,可享受与本地城乡居民相同的住院、特定门诊、社区门诊等服务内容的全方位医疗保障。参保学生连续缴费3年以上,住院及特定门诊方面,最高可享受20万元/年的待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年,也就是说参保人住院一年最高可报销50万元,另外还有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这在全国也属较高水平。
参保学生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符合规定基本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70%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及封顶线。学生可在其就学所在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其中一个作为选定就医点,另一个作为辅助就医点。参保人在选定就医点和辅助就医点就医同等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政策详解
1.参保后如何就医及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等手续?
参保学生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本市定点医院或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有关医疗费用可在现场结算,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现场结算的,可凭有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具体手续可查阅“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系列宣传资料。
2.在试点学校参保最多只能到高中,高中毕业后还能参保吗?
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在试点学校就读,一般应当参保至高中毕业为止,毕业后由学校办理减员。毕业后,如仍在本市就读大中专院校,可按我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的办法由所在大中专院校办理参保。如参加工作,则应按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办法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
3.已参保的学生,如其父母停保,该学生是否也需随之停保?
如父母停保,但该学生仍在本市试点学校就读,可继续参保。
4.中途转学是否需要办理停保或转移?
参保学生中途转学,已按月向社保缴纳的医保费不予退还,转出学校应在发生变更的当月办理减员并停保。如果转到其他试点学校就读的,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增员。如果转到非试点学校就读或转到市外,本市社会保险关系须终结,当月已缴费的可以享受待遇至当月底。
新莞人子女仅三成参保
●关注
虽然此前社会各界对新莞人子女参加社保的呼声很高,但数据显示,新莞人对子女参加医保意愿并不高。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袁鹰介绍,2012年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第一次试点开展以来,试点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约为2万多人,但是目前参保人数仅为7000多人,愿意参保的新莞人子女仅三成。
新莞人热情不高原因何在?袁鹰分析,一部分新莞人子女已经在老家购买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觉得在莞不能或者没必要重复参保。
另外,第一次试点的学校数量少,基础教育阶段连续参保中断,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保积极性,这也是目前反映的最突出问题。第一次试点全市共有试点学校38所,除5所市属学校外,各镇(街道)只有1个试点。其中,试点以小学居多,共有27所,占71%;中学11所,占29%;没有幼儿园。由于每个镇(街道)只选取一所学校试点,不能形成幼儿园、小学、中学较为完整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就学参保体系,可能导致很多正在参保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由于升学至非试点学校,其参保关系中断。
袁鹰介绍,正是出于这点考虑,今年扩大试点范围,就要求各镇街都要有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各1所,全市所有的高中也加入试点范围,完善参保学校体系。但记者了解到,即使是这样,参保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时,如果新升的学校不是试点学校,原来的医保关系也只能终结,而按月缴纳的医保费也不予退还,这也打消了不少人的参保热情。
此外,学校类型单一,多为公办学校,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制约。记者注意到,第一次试点的38所学校中,民办学校仅3所。第二批公布的87间试点学校名单中,民办学校也仅有10所,占比例不足试点总数的10%。而另一方面,大量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集中在民办学校,尤其是公办幼儿园,不招收非本市户籍学生,也使得一部分人无法得到参保机会。
对此,袁鹰表示,市社保局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但试点学校的选择是由镇街政府和教育部门推荐,因为他们对学校更加了解,社保部门目前对学校的性质不能做出要求,但今后会更进一步,使政策与需求更加适应。记者 郭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