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请呵护“弹劾”老师背后的平等对话权

2013年09月11日 13:3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家长联名要求“弹劾”学生不满意的教师,行为背后的为人父母者初衷并不难理解。但如果仅仅因为教师普通话不够标准、板书潦草,就要求替换老师,还是显得有点极端。事实上,良好的教育效果,除了有老师的责任,孩子自身的能动性亦不容忽视。正如有教育专家所言,“培养孩子去适应新变化,其实也是一种教育。”毕竟,不可能要求全部的教师无条件去适应孩子的“标准”,互相理解同样是孩子需要培养的能力。

  还须看到,教育又是一种特殊行业,不可能学生不满意就“退货”,这是由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决定的。不过,对于教师的教学行为发表意见和看法,是每个学生和家长的正当权益,校方与当事老师都应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可以改变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这种意见反馈。

  除此之外,这起事件中,更值得关注的,是家长要求“弹劾”教师的行为背后,所体现的一种家长与校方的互动格局。在开学前,一些家长就事先对即将到任的新老师做了一些了解,且之后又与校方进行了多次交涉。这种互动,一方面体现出家长对于教育的重视与期待,另一方面,家长能够与校方进行理性互动,也折射出教育的开放性在增大。

  传统观念中,学校和教师具有神圣的权威,一切都得由学校和老师说了算,即使学生和家长有意见恐怕也只能“忍气吞声”。教师和学生之间,乃至学校和家长之间都是一种单向的“上下”关系。而在这里,家长似乎有了平等的表达意见的权利。当然,从教育自身的规律而言,学生对于教师有“不满”或是不理解之处,学生也要敢于及时表达意见,这也是教育中应该倡导的平等观念。

【编辑:吴涛】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