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春市明年起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950元
2013年09月11日 12: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9日上午,阳春市主要领导分成3个组,分别深入到圭岗、松柏和河朗等偏远山区镇开展节日慰问活动,看望常年安心山区、默默奉献的中小学教师。
据悉,2013年春季学期起,阳春市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小学每生每学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150元。2014年春季学期起,统一调整为小学每生每学年9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550元。2015年春季学期起,农村、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950元。(记者/毕式明 通讯员/伍志雄)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