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男子以1.5元为诱饵 猥亵未满7岁幼女
2014年07月30日 08: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酒后失德,魔手伸向未满7岁幼女。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营山县合兴乡男子魏某因涉嫌猥亵幼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介绍,7月22日午后,魏某在与朋友用餐饮酒后,准备返回其工作地点时,偶遇不满7岁的女童小薇(化名)。当时小薇正与小伙伴玩自行车,魏某以1.5元为诱饵加上语言威胁,将其单独带至僻静处,抠挖其下体致出血,小薇回家后家人发现异常并报警。当地警方介入侦查,在次日凌晨将已更换穿着、剃除胡须的魏某抓获。
目前,涉事小女孩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家人表示,将在其治愈后去外地生活。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魏某今年51岁,曾为某事业单位人员,后下岗。因涉嫌猥亵幼女,魏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邓成满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