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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教师行为“十不准”公布 不准接受家长宴请

2013年09月11日 13:28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长沙教师宣誓

  向10类有损师德的行为说“不”

  9日,在第2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长沙300多名教师代表全市12万余名中小学教师,在雷锋纪念馆“市教育系统道德讲堂师德教育专场”庄严宣誓,向10类有损师德的行为说“不”。

  10个“不”的具体内容是:不违反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其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不违反规定为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和学术活动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公办教师不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收受招生回扣。(实习记者 谢璐)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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