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光孝寺爆炸案被告坐牢8年出狱找到“潜逃”证人
许创林坐牢8年刑满释放 找到唯一污点证人并诉至法庭
光孝寺爆炸案“潜逃”证人现身
昨日,一起离奇的案件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
一名刑满释放的公民,将当年指证自己有罪的证人告上法庭,要求证人说真话、还自己清白。此案的原告,就是13年前轰动全国的“光孝寺爆炸案”中的3名被告人之一的许创林。
1999年12月,光孝寺的一辆汽车突遭定时炸弹袭击,一名女香客双腿被炸残,而汽车是寺庙首座释宏满的座驾。公安机关破案神速,两周不到就宣布抓获3名凶手,分别是光孝寺的出纳、门卫和水电工,3人后来都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当时,无论是公安的起诉意见书、检察院的起诉书还是法院的判决书,对3人实施爆炸的动机并未提及。法院审理爆炸案时,以关键证人林广宇的证词为据,将许创林等3人送进了监狱。林广宇在法庭审理期间被称弃保潜逃,失踪10余年,近期才重被“发现”。
两证人一个翻供
唯一证人“弃保潜逃”
时光倒流13年,许创林站在越秀区法院被告席上接受一审宣判。2000年,越秀区法院对光孝寺爆炸案作出一审判决称,该案3名被告人王华强(光孝寺僧人、出纳)、许创林(门卫)、杨学华(水电工)互相纠合,密谋进行爆炸光孝寺首座释宏满使用的皇冠小汽车。其中,先由许创林乘坐同案人曹永晔的摩托车找到同案人林广宇,通过林广宇购买炸药、雷管、定时器等物。随后,许创林与杨学华将上述材料自制成定时炸弹。1999年12月7日凌晨2时许,3名被告人在光孝寺卧佛殿旁走廊通道内,将定时炸弹放置在释宏满的皇冠车尾厢下。中午12时40分,定时炸弹爆炸,炸伤一名女香客。
在越秀法院一审判决书、广州中院二审裁定书、广州中院再审裁定书中,对该案的两个关键人物曹永晔和林广宇,均描述为“同案人”和“另案处理”。按照这种描述,此2人涉嫌刑事犯罪,但均未受审,两人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笔录,被用作指控许创林3人犯罪的最重要证人证言。
广州中院2007年的再审裁定书写明,在法院再审期间,两名关键证人之一的曹永晔推翻了之前的证言,声称是因遭受刑讯逼供而指证了3名被告人。于是,认定原判决成立的关键证据,就聚集在“同案人”与“证人”双重身份的林广宇身上。
据庭审笔录记载,公诉人对林广宇的描述为,因“弃保潜逃”而不能到庭作证。最终,因林广宇“弃保潜逃”,广州中院再审认为,结合林广宇夫妇之前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内容,以及由于曹永晔无法证明自己被刑讯逼供的细节,故而不能否认许创林购买爆炸物的事实。因此,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许创林3人对终审裁定不服,继续申诉,并且持续寻找关键人物林广宇。
史上孤证奇案
坐牢8年出狱找到证人
失踪10多年的林广宇究竟藏身何处?代理该案的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胡福传介绍,他们曾经通过媒体广告“悬赏30万寻找林广宇”,也曾经去林广宇的乡村老家寻找,经历多年艰苦寻找,终于通过一个车牌号码,找到了已经开公司的林广宇。
按照检察机关此前的说法,林广宇是涉嫌介绍买卖TNT炸药、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的同案犯。被找到时,林广宇不肯提当年作证一事。胡福传告诉记者,为了请林广宇如实描述当年的案情,许创林请了某电视台的记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与林广宇进行了座谈。
据电视台播出的录像节目显示,林广宇不同意出庭作证,他对在公安机关所作笔录的真实性没有认可。
林广宇为何有如此奇怪的态度?许创林的解释是:“林广宇和我是老乡兼好友,我作为门卫被公安叫去协助调查时,曾告诉公安我的朋友中有林广宇。后来公安就把他抓了,并且说是我供认他参与了爆炸案。因此,林广宇误会是我诬陷他在先,然后就指证我通过他买了炸药。”
在电视台的隐蔽拍摄镜头中,林广宇说,当年他从派出所出来后,每晚做噩梦,他一个大男人连续一个月都要抱着父亲才能睡觉。
今年7月19日下午,南方日报记者来到林广宇所在的公司,对他进行了正式采访。在长达3个半小时的采访中,林广宇虽然证实了他当年和许创林是好朋友,但他不肯说自己当年的证言是真还是假的。只是反复自己当日的证言“有一个先后问题”。面对记者,林广宇一直劝许创林“把往事放下”。
林广宇现在是阿迪达斯童装品牌在华南地区的主要代理商。许创林说,自己当年被抓时,妻子已经怀孕快生了。8年牢狱下来,他的父亲离世,未曾见面的儿子病死,妻子也离他而去。他认为林广宇的证言,关系到能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次审理光孝寺案。因此,他绝无可能放下。
7月24日下午,许创林在林广宇位于番禺的办公室内,以发现“弃保潜逃”嫌疑犯为由报警,要求警察介入调查。番禺大石派出所出警,将林广宇和许创林等人全部带回询问。随后,由于警方没有对报警人许创林出具书面说明,许创林分别对林广宇和广州市公安局提出起诉。
证人请律师应诉
“弃保潜逃”扑朔迷离
昨日下午4时,许创林状告林广宇一案开庭前10分钟,记者在越秀区法院立案庭看到,对许创林起诉请求广州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一案,法院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书。此前,许创林曾要求广州市公安局公开关于“犯罪嫌疑人林广宇的侦查情况及结论”,但被公安机关拒绝。
许创林状告林广宇一案,经法院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没有当庭宣判。林广宇没有到庭,请了律师来应诉。其代理律师认为,原告起诉被告关于索赔广告费、寻人费索赔等请求,一概与林广宇无关。关于林广宇之前的证言,是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已经在法院数次审理中有认定,因此不予回应。其律师当庭声称,林广宇并未失踪,他在取保候审期满后,还从公安机关取回了保释金,不是“弃保潜逃”。
庭审最后,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许创林方面同意调解,并称索赔不是目的,目的是想请林广宇讲真话。林广宇的代理律师拒绝调解。(记者 刘冠南 实习生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