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族地区支持文化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导致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精神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有限,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发展严重滞后这一现状,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关于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得到其他38名委员的联名。该提案呼吁,将“东风工程”实施范围从新疆扩大到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5个民族自治区以及吉林、四川、云南、贵州、甘肃、青海等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同时建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在批准立项该工程时,安排一系列项目和政策,满足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繁荣少数民族文化。
《提案》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有53个少数民族有本民族语言,约有3000万人使用本民族文字。2008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均新增可消费民文图书、报纸、期刊分别为1.26册(张)、5份、0.22册,基本无新增可消费民语电子出版物(按3000万人使用本民族文字计),远远低于全国人均新增可消费水平的5.32册(张)、33.36份、2.34册和0.32盘(张)。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存在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亟待提高、少数民族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强、出版传播能力较弱等7大问题。长此以往,既难以满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要求,也难以适应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新形势。
据此,《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的总投入。特别是在认真总结新疆新闻出版“东风工程”较好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逐渐扩大实施范围,变为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并将该工程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以此使其更加注重增强民族地区新闻出版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提高民族地区文化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
在具体工作举措上,《提案》提出八点建议:
第一,实施出版物免费赠阅计划。每年有计划地向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免费赠阅各类读物、手机报、宣传招贴画等各类出版物,进一步解决好各族群众读书难、看报难的问题。
第二,组织开展民文出版物翻译出版工作。由国家资助,将优秀的汉文或外文出版物翻译成民文出版物(含双语),同时组织出版一批原创优秀民文(含双语)出版物,大幅度增加基层群众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通俗、易懂、实用型出版物。
第三,建设民文出版基地。通过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民文出版资源,组织民文出版协作体,形成民文出版基地。加强基地基础设施、生产条件和编印发等生产能力的建设,强化全国民文出版物产供销的统筹协调和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党报党刊和重点民文期刊采编印技术装备的更新改造,大幅提升民族地区公益出版印刷能力。
第四,建设一批民文数字出版新媒体,实现民族地区各级党报党刊互联网出版,支持各自治区党报创办民文手机报。
第五,建设民族地区基层宣传发行网点。推动民族地区县(市)级新华书店建设和改造工作,完善乡(镇)发行网点,推进物流配送及连锁经营,为民族地区县(市)级新华书店配备流动送书车,将优秀的出版物覆盖到民族地区基层群众。
第六,增强民族地区出版物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出版物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互联网出版监管信息系统,为地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配置执法车辆等工作设备,并由中央安排出版物市场监管专项经费。
第七,支持民族地区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建设若干双语教学培训基地,对民族地区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进行政治素质、生产技术能力轮训。
第八,将现行支持新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扩展到其他民族地区。
(记者王玉梅 杨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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