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曾编"日本国志"吁变法 8年后印行才愿出版
黄遵宪与日本友人合影。 资料图片
今年是中国惨败于日本的甲午战争120周年。当年,中国被迫签订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国屡败于西方列强,但实在未想到会被千百年来以中国为师、为中国一向所轻视的“蕞尔岛国”日本打败。根本原因在于此时中国仍是“前现代国家”,而日本基本上建成“现代国家”。
然而,在甲午战争之前,中国根本不屑于了解明治维新后的日本的“现代国家”建构,朝野对日本的了解仍停留在“东夷”、“蕞尔岛国”的认识。直到1895年秋冬,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惨败于一向为中国轻视的日本,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马关条约》墨迹未干,广州民间书局羊城富文斋印行了曾任中国驻日参赞黄遵宪的《日本国志》,才对日本有新的认识。
此时此刻,《日本国志》甫一出版自然洛阳纸贵。人们惊讶地发现,这部中国近代第一部深入系统地研究日本的著作,居然在8年前的1887年就已成书。曾多有人责问他为何不早出此书,使国人了解日本,或不会轻易言战,或会认真准备,于是战争赔款“偿银2万万可省矣”。连梁启超也“懑愤”责备黄说,他“成书十年之后,谦让不流通”、迟不出版,使中国人一直不了解日本,不以日本为鉴、不以日本为祸患、没有准备、没有警惕,才有今天的结果,人们才知道中国成为弱国的原因。
其实,他们真是冤枉了黄遵宪。写完《日本国志》后,黄就一直在想方设法出版此书,但就是无人认识此书价值,因此始终未获出版。透过黄遵宪与《日本国志》的遭遇,人们对晚清的认识可能会更加深刻。
黄遵宪(1848—1905),广东嘉应州(今梅县)人,1876年中举。1877年秋,日本明治十年,29岁的黄遵宪以参赞身份前往东京。到日本不久,他立即深深感到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已绝非中国传统所蔑视的国家,而国人对此却一无所知。因此,从1878年开始,公务之余的时间,他几乎全都用来搜集资料,广泛接触日本社会各界,研究日本政治、社会、历史,特别是明治维新以来的变化。1882年,黄遵宪完成了《日本国志》初稿,被调美国,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在美期间他仍继续撰写书稿。
不久,他对官场失望,认为完成《日本国志》更为重要、更有意义,于是告假回乡,潜心写作,终于在1887年夏季完成书稿。
黄遵宪坦承,写《日本国志》的动因是现在的中国人对日本完全不了解。《日本国志》40卷约50万言,从各个角度深入系统地研究了日本的历史和现状,对明治维新后所实行的各项制度作了特别介绍。他惊叹明治维新后日本的制度、文化“无一不取法于泰西”,此后日本“进步之速,为古今万国所未有”,“乃信其改从西法,革故取新,卓然能自树立”。日本的经验使他相信“万国强由变法通”,明确希望中国也学习日本实行变法。
写完此书,黄遵宪便想由官方出版此书,先后请重臣李鸿章、张之洞向总理衙门推荐此书。李、张都高度评价此书,向总理衙门推荐,但得不到总理衙门的首肯印行,黄遵宪终于对官方刊印不再抱希望,于是转而寻求民间出版,将此书稿交广州羊城富文斋书局。然而富文斋书局也不重视此书,一直未将书稿付印。1894年年末,甲午战争已爆发数月,中国军队接连大败,水陆军皆已溃不成军,最终败局已定,才安排出版此书。近一年后,《日本国志》终于艰难问世。就这样,具有高度前瞻性的《日本国志》“事前”无法出版,只到结局底定、大祸已至才姗姗来迟,不能不令人遗憾万分。然而这并非偶然,晚清的政治、社会状况决定了屡屡如此。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魏源在林则徐支持下编写的《海国图志》介绍外国情况,受到“溃夷夏之防”的强烈批判;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重臣郭嵩焘写《使西纪程》详细介绍在外国见闻,受到朝廷严斥,此书被慈禧下谕毁版。因此,总理衙门根本不敢印行《日本国志》。
值得进一步追究、深思的是,中日两国分别于1840年和1853年被西方列强以暴力打开国门,被强行拖入“现代化”进程中,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还早于日本十余年,然而为何到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时,日本已基本建成现代国家,而中国仍是前现代国家?有关研究汗牛充栋,难以尽道。中日现代化道路的迟速不同因素多多,重要一点,是文化、观念的作用,即如何面对现代性挑战。
鸦片战争后因为清廷坚持“天朝上国”、“严夷夏之防”观念,是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障碍。对外部世界深闭固拒,启蒙者备受打击,与明确提出“求知识于世界”的日本明治维新形成鲜明对照。
在政治制度方面,以明治天皇为首的新政府于1868年4月6日发布具有政治纲领性的《五条誓文》宣布:第一,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第二,上下一心,盛行经纶;第三,官武一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人心不倦;第四,破旧有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第五,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20余年后,1890年11月29日,日本第一届众议院、贵族院开议,正式开设议院。甲午战争时,中国的政治制度仍是传统的皇权专制,不是现代国家政治体制。例如,现代国家政府财政必须公开,而中国仍是秘密财政,朝廷可任意花钱,才可能将海军军费挪作修建颐和园之用。
在经济制度方面,日本明治维新的重要内容是开商法公议所、办商法学校和“帝国劝业博览会”,鼓励工商。日本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将原与中国洋务运动类似的“官营”企业出售给私人。明治政府感到官办企业效率低下,决定由政府对私人企业提供资助,购买官企。如,1872年从法国购进机器,建机械缫丝厂,由法国专家指导,后来卖给私人。但私人企业毕竟财力有限,大规模购买官企并不顺利。1880年11月,政府制定了《廉价处理官营工厂概则》。1884年,政府再次规定以极低的价格和无息长期分期付款的办法出售,才使处理官营企业顺利实施。早在1874年,日本政府颁布股票交易所条例,允许公债的转让与股票交易,继而东京和大阪股票交易所于1878年开业。这些举措,大大促进了日本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清政府则对现代私人工商百般压制,官办的以机器生产武器的洋务运动都举步维艰,私人现代工商业更难产生,所以中国的新式机器大生产一直是官办或官督商办。洋务运动是中国第一次现代化运动,但到甲午战争前,官办及官督商办企业的弊病已充分暴露,如效率低下、贪污腐败,官督商办企业因产权不清导致官商矛盾尖锐、商股屡被官府侵吞,迟迟未完成经济体制的现代化转型。
在金融体制方面,明治维新于1871年颁布“新货币条例”,开始统一币制。1870年以后,开始引进欧美现代银行制度。到1878年,就有100多家银行,到1879年国立银行有153家,政府决定停止国立银行的发展,到1884年,私立银行与类似金融机构多达955家。1881年引进欧洲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体制。发行公债,极大提高融资能力。而同一时期的中国未建立现代化的金融体制,传统钱庄、票号仍是主要金融机构,因此完全没有现代融资手段与能力。在“地广”、“人多”方面中国远超日本,但政府的融资能力却远不如日本。中国第一家现代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则是甲午战争惨败后才于1897年5月27日成立。
在军事体制方面,日本早在十几年前就在考察学习西方兵制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兵制改革,实现了武器的标准化和编制现代化,陆军以师团为基本战略单位并有现代后勤体制保障。而此时的中国军队,由传统的八旗、绿营和勇营三部分组成。太平天国时就已经证明八旗兵和绿营兵腐朽不堪,所以在甲午战争中没有起到什么实际作用。清军在甲午战争中的主力是勇营,始于湘军的勇营之制实行的是将帅自招的募兵制度,从武器装备到编制仍处从“传统”向“现代”过渡之中。
在教育方面,日本也为中国的维新改革者提供了范例。日本明治维新后,1871年成立文部省,聘请西方学者参与教育改革。1872年颁布了《学制》等一系列有关教育制度的规章,兴办了现代的东京大学,全力办好小学,强调教育平等,强制教育,初步建立了现代教育体系。1885年,文部省颁布了大、中、小学令和师范学校令,建立起完整的国家教育制度。中国的新教育艰难起步,阻力巨大,一直蹒跚而行,未获得正统地位。
简而言之,甲午战争时中国仍属“非现代国家”,而日本已基本完成“现代国家”建构,这是中国惨败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