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保护方言是否要靠行政力量?
保护方言是否要靠行政力量?
新闻背景:
据报载,为了保护和传承上海话,上海市教委决定先行在部分幼儿园进行上海话体验教育,上海市教委今年首度选择20所幼儿园作为上海话教学试点,具体做法是将上海话教育融入幼儿园一日活动的三个板块—游戏、生活、运动,提倡并鼓励用上海话交流。上海教委明确表示:上海语言文字工作的三大任务是大力推广普通话,科学保护上海话,规范使用外国话。
中国人有很浓的乡土情结,有对自己文化的认同和归属,热爱生养的土地,眷恋生活的故乡,喜欢本土的语言,这是人之常情。中国古代有大量的诗文是来写游子绵绵的乡思,浓浓的乡愁,俗话说,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风尘碌碌,家乡是永远的寄托;海天茫茫,故土是永久的慰藉。异地相逢,他乡邂逅,一句乡音,就足以唤起我们内心最柔软、最温暖的回忆,能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能让我们倾情诉说和交流。“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在外闯荡漂泊了那么久,两鬓斑白仍乡音不改,这正是对故土、对亲人难舍难分、不离不弃的情感体现。从上海里弄荡漾出来的吴侬软语,映照出以往多少上海人生动的生活画面,承载着多少老上海人的记忆和情感,担心失传或交流阻隔,本着让孩子们会说能听懂的愿望是不错的。“科学保护上海话”,所谓“科学”,即实事求是,客观冷静,开放理性,“保护”也不是要求所有上海人所有场合都得说上海话。
也看到有些报道说,上海在中小学开设沪语课,而且沪语教学将纳入幼儿教师职后培训。虽强调自愿,那么发展下去会不会成为学生的一种学习科目并进行检测呢?会不会增加孩子的负担呢?对教师进行沪语培训更是大可不必。中国地域之广,方言之多,所谓五里不同音,十里不同韵,为保护自己的方言,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还要培训说本地话的教师,不管主观愿望多么科学合理,客观上对推广普通话都是极其不利的。各地必须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尤其是学校,必须把推广普通话作为语言文字教育常抓不懈的工作。2000年我在上海进修期间,住在建平中学学生公寓,孩子们在课堂上的普通话说得流利地道,但一下课,他们之间则完全用上海话交流,感觉非常自然,没有谁去议论或评价这种做法的对错。语言是交流工具,能有效交流,普通话或上海话说的蹩脚一点也没关系。我不了解上海话目前是否面临着失传的危机,但作为开放包容的国际大都市,还应继续加强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所说的“科学保护上海话”,一定要在学好普通话的基础上、前提下,本着自觉自愿、自主自由、自然而然的原则,且有兴趣、有选择地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做方言交流。作为学校的语言兴趣活动或当地以方言表现的艺术形式,采用方言学习和交流是可以的。对上海话(或某地区方言)有兴趣爱好者,即使不是上海人,也可以深入研究,或交流传播,或著书立说,作为个人的兴趣爱好和自主选择,只要不影响工作生活,没有什么不可以。但作为一个教育行政机构采用行政规定是不妥的。
我们知道,上海引进人才的有利政策还会使外来人口不断增加,幼儿园里外来工作人员的孩子大部分没有说上海话的环境,让他们融入这座城市,只要他们会说普通话,不一定要学会上海话,在幼儿园里使用上海话,是不是对他们的不公平,不尊重呢?再说,作为全国各地或者人口近亿的大省是不是也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呢?这值得我们去思考。庞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