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遥将对古城内传统民居保护修缮
2012年04月12日 18:09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平遥将对古城内传统民居保护修缮
4月9日,记者在平遥县规划局看到,家住县城上西门街48号的裴师傅,正在申请修缮补助,他高兴地告诉记者:“保护平遥古城,原拆原修,是一个惠民政策,也是保护咱平遥古城的一个好举措,更是对这里居民居住环境的有效改善。”
据了解,凡需要进行传统民居保护修缮的产权人,需要向该县提出申请;由规划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并邀请相关设计单位进行总体设计,申请批准后,签订相关协议并在该县规划局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施工。工程竣工后,还要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进行工程审计。保护修缮资金由该县县政府、全球文化遗产基金会和产权人三方共同承担。其中,县政府和全球文化遗产基金会的补助资金原则上占到修缮资金总额的2/3,验收合格后核发补助资金。(白续宏方 妍)
【编辑:张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