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院建筑群应当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图)(3)
三、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标准。根据《世界遗产名录》,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3、能成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四、中国书院建筑群至少符合世界文化遗产六条标准中的四条标准。具体而言:
书院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上千年,唐宋期间以私人创办、私人讲学为主,元明时官方加强了控制,到了清代完全官学化,这是书院发展的总趋势。书院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的一份珍贵遗产。
1、书院具有浓厚的文化色彩,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浓重的隐逸色彩,是中国书院文化的重要特征。书院最初起源于民间,是士人阶层或是富甲一方的儒学人士为读书和聚友交流而专门开辟的一方净土。作为中国文化主干的儒、佛、道,对于隐逸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隐逸文化的哲学根底是以老庄为核心的道家思想。但是,道家思想并不是隐逸渊源,在隐逸文化里又渗透了儒学、禅家文化的影响。禅宗的“放舍身心,令其自在”以及儒学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等观念都深深影响了中国的隐逸文化。
2、书院建筑的传统和特色展示出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书院继承了古代私学的传统和特色,同时汲取佛教寺庙讲经说法和官办学校的一些长处,因此其建筑既具有学府之精髓,亦有传统民居特色。同时,书院作为由儒学士大夫创办并主持的文化教育机构,成为儒家文化的标志和人文精神的象征。书院严谨的建筑群体,是社会群体意识的表现,反映了“礼乐相成”的思想。一般而言,每一所书院都有包括讲堂、斋舍、书楼、祠堂在内的建筑群。这个建筑群从每个殿堂厅房所居的位置、装饰到总体格局都遵循纲常礼教的严谨秩序,使书院师生置身于一种浓厚的政治伦常的观念和秩序之中。这一切,正是儒学之道的世俗性的一面。书院建筑多为一组较为庞大严谨规整的建筑群,但由于重视地形的利用,多依山而建,前卑后高,层层叠进,错落有致;加以庭院绿化,林木遮掩,以及亭阁点缀,山墙起伏,飞檐翘角,构成生动景象,与自然景色取得有机结合,因而收到“骨色相和,神气互发”之效。书院建筑虽较封闭,而环境的开拓则十分开敞,两者相互映发,构成有机联系,反映了书院的特点,成为沟通天下关系的一种显现。儒学士大夫们在其中把置身宁静闲适的大自然、寄情山水作为自己的生活理想,自然恬淡的心境和宁静幽美的山水悠然合一,也体现了儒家之道的超越性的一面。
3、书院的教育特色成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书院作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种教育制度,萌芽于唐末,鼎盛于宋元,普及于明清,改制于清末,是集教育、学术、藏书为一体的文化教育机构。它在系统的综合改造传统的官学和私学的基础上,建构了一种不是官学但是有官学成分,不是私学但又吸收私学长处的新的教育制度,它是官学和私学相结合的产物。自书院出现以后,我国古代教育便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即出现了官学、私学和书院平行发展的格局,三者成鼎立之势。直到清朝末年,它们之间才开始出现排斥,但更多的是互相渗透与融合,促进了我国古代文化教育的发展和繁荣。书院在中国大地上存在了千余年,成为中国文化史和教育史上引人注目的一大奇观。
4、中国古代书院涵育了深厚广博的文化精神。书院是中国古代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兼有讲学、研究、聚书、祭祀等功能的学校形式。书院自从确立以来,就以其独特的个性色彩对我国古代的人才培养和学术文化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并在封建社会科举仕进、思想禁锢的社会环境中建立起自由灵动、崇尚思考、立德立人的教育模式,形成了独具特点的文化特色,涵育了深厚广博的文化精神。书院的文化精神,作为书院文化的深层结构与思想基础,是书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是书院学者们一以贯之的深层追求,也是书院成其特色的内在动力和源泉。
五、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书院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所具备的条件和理由都十分充足,建议“湖湘四大书院”作为中国书院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首批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湖南省文物局牵头,湖南省政府积极出面协调国家文物局、外交部等给予具体指导,整合协调各个管理机构,各部门通力配合,工作措施得力,中国书院建筑群•湖湘四大书院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必定成功!
作者:黄大维 邓 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