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李大钊刽子手的下场:“骨朽人间骂未消”(2)
经过公安人员严密搜寻,雷恒成这个民族败类、人民公敌终于在上海落入法网。1952年10月20日,雷恒成在审讯时供认:“当时只知道李是共产党头子,是著名的‘南陈北李’(即陈独秀和李大钊——引者注)……李大钊的小号勃朗宁手枪被我留用了”。讯证明确后,华东公安部在处理意见中指出:“查雷犯恒成系大汉奸,又确系杀害我党领袖李大钊等十余同志(原文如此——引者注)主谋之一”,建议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并于同年12月17日经部长许建国(后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等职)审阅批准。1953年4月26日,“一声正义的枪声,使这个血债累累的大汉奸、杀害李大钊等革命先烈的刽子手,有了应得的下场”。
杀害李大钊的另一大刽子手王振南也受到了人民的审判。王系浙江绍兴人,自北洋军阀至蒋介石政府,一直效力于旧司法界。曾任“京师审判厅”刑庭推事(当时对法官的称呼)。老同盟会会员、辛亥革命后广东军政府司法部第一任副部长汪祖泽(汪精卫长兄汪兆镛长子,国民党统治时期担任广东高等法院院长)斥之为“热心利禄,不明正义”。在审判李大钊案中,他秉承奉系军阀“务须从重法办,不可放松”的密令,同何丰林、颜文海一起,主持杀害李大钊等革命烈士。后在蒋介石政权中任“上海第一特区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因杀害李大钊有“功”。极受新主子赏识,据汪祖泽记述:“王即擢任此缺,虽是荐任职(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权的官职级别,分简任、荐任、特任、兼任、委任5级——引者注),但因该法院设在租界,生活程度较高,除支付荐任最高级月薪四百元,另给特别办公费四百元,虽简任官亦无如此待遇优厚,藉此为处死李大钊之报酬。王振南向任推事何以忽转任检察官,其中显有特别原因,且此缺如此优厚,人多觐觎。数年后,罗文干任南京司法部长,郑天锡任次长,闻有觐觎上海特区此缺,求于郑次长,郑答以王振南为蒋委员长之人,不能任便更动。足见王振南之得此优缺,实因仰承上峰意旨杀害李大钊所致”。证以冯玉祥“第一次国民政府委员开会,提案的人是谭延闿,提案是国民政府委员的薪金增加到每月八百元……结果,西北五省的旱灾是没有人过问,国民政府委员的薪金还是偷偷地按八百元发的,你看可恨不可恨?”(《我所认识的蒋介石》)的记述,王振南月薪竟与国民政府委员同等,其受宠程度可想而知。
在蒋介石政权司法界中,王振南秉其“热心利禄,不明正义”之本性,大肆捞取不义之财,“官囊为之充满” (汪祖泽语——引者注)。同时继续血腥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人民。1931年2月7日,王振南又主持杀害了龙华24烈士,被害者中有“二七”大罢工主要领导人之一、团中央委员兼组织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兼秘书长林育南(张浩、林彪堂兄)、李大钊创建的北京早期党组织成员、中国早期北方职工运动组织者之一、中共江苏省委委员何孟雄、著名的“左联”文艺家柔石、殷夫(即白莽)、冯铿、李伟森(即李求实)、胡也频。鲁迅曾为之悲愤赋诗:“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其中杨国华(即欧阳立安)牺牲时年仅17岁,为屠杀革命人民,王振南“法官”甚至将国民党政权“不满18岁者免于死刑”的法律也丢弃一边。1957年7月15日,中国青年出版社在《红旗飘飘》第2辑中,发表了龙华24烈士(文中误为23人——引者注)的难友柴颖堂同志的回忆录,详细记述了烈士们殉难的悲壮情景:
过了半个月的时间,二十三位烈士死难的经过,才从看守口里打听出来。一个看守说:那天(即1931年2月7日——引者注)晚上,二十三位烈士被押出去后,蒋匪派了一连宪兵将他们押到楼上的法庭上,在昏黄的灯光下,上面一排高椅上匪法官、匪国民党中央党部的清党委员、匪书记(即文书——引者注)坐在上面,旁边两个刽子手拿了执行书,看看照片,对了每一个同志的脸,并要他们盖指印,开始一、两个同志认为这是解到南京去的公文(烈士被押出监狱时敌人谎称解往南京关押——引者注),糊里糊涂的就盖上了。第三个轮到柔石同志,他在盖手印时仔细看了一下,只见那上面写着:“验明正身,立即绑赴刑场枪决”几个字。柔石同志把执行书一推,转过身来,对背后的同志们说:
“同志们,这是执行书啊!我们不盖!”
杨国华正在他背后,一听,就喊了起来:
“不盖!他妈的,我们犯了什么法?”
后面的同志也愤怒地呼喊着:
“为什么我们二三十人到这里一个月了,连问也不问?”
“什么法庭哪,你们是一群猪猡!”
“打倒国民党反动派!”
“中国共产党万岁!”
法庭上一阵大乱,同志们有的打破玻璃窗,有的拿起凳子向法庭上丢过去,几个法官急急忙忙吩咐了一下宪兵连长:“立即拖出去执行!”接着,都惊慌的躲到后面去了。二十三双皮鞋、铁镣,用尽全身力量猛力地跺着地板。
宪兵上来拖人,二十三位同志尽力的抵抗着,坚决不下楼梯,抗议国民党匪徒们的屠杀。宪兵用雪亮的刺刀逼他们下楼,也丝毫没有效力。那个宪兵连长就下命令,用几个宪兵拖着一个的办法,一个一个把同志们从楼上拖下去,同志们被拖出去时,身上、脚上都被宪兵打得受重伤,站不起来了。刽子手没有办法,就把横躺在地上的同志,一个一个的拖下去,直把他们拖到匪龙华警备司令部旁边的制造局的大烟囱下枪杀了。有的同志在拖出门的时候,还顽强的喊着口号,挣扎着,和敌人搏斗,刽子手心慌意乱地把他们在门口就枪毙了。
第二天,匪监狱当局要几个难友到大烟囱旁殉难者的脚上敲铁镣。难友们险些哭倒在殉难同志的尸体上。
据他们回来时说:当他们看到被枪杀的同志时,四肢再也没有一点气力,手也举不起来,拿不住铁锤了。只见二十三个同志,除了三个女同志下身还留着一条短裤外,其余的人衣服全都被剥得精光。几十个同志都横七竖八赤条条的躺在那里。柔石同志头与胸部连中十弹,胡也频同志身中三弹,全身血肉模糊,杨国华同志头上的鸭舌帽、脚上的皮鞋、袜子全都不见了。他的身子扑在柔石的胸脯上。女同志身上的衣服、头上的发夹也被敌人拿去了。难友们在敌人的刺刀下,敲去了同志们的铁镣,把二十三个同志抬上卡车。匪宪兵在已牺牲的同志们的尸体上遮上油布,后来,就不知道被他们送到什么地方掩埋去了。(解放后才听说,他们二十三人的尸体已在龙华伪警备司令部外面的荒野上发现,现迁葬于上海大场烈士墓)。
自从这二十三位同志被枪毙后,足足有两天没有一个人讲话。整个监狱静得连掉下一枚针的声音也听得见,大家连一口饭也吃不进。在那里坐牢的同志,一提到这事,还有说不出的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