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政治生涯中四起四落:曾因误传被开除党籍(4)
遵守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不公正待遇包括错误的批判、错误的处分、错误的职务变动(降职、撤职或者调职),在某些情况下,也指待遇上的不平等,如职务、生活待遇上的不平等。它一般是由上级对下级、组织对个人作出的。毛泽东认为,既然不公正待遇难以避免,既然不公正待遇对当事者是一种锻炼和教育,那么当事者不管受到哪一种不公正待遇,都应该把党的纪律、党的团结和统一摆在第一位,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对待不公正待遇应有的态度。
各种不公正待遇中,最严重的恐怕莫过于职务变动。毛泽东认为,共产党员应该正确对待职务的变动,应该能上能下。他说:“(共产党的干部)降到下级机关去做工作,或者调到别的地方去做工作,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一个人为什么只能上升不能下降呢?为什么只能做这个地方的工作而不能调到别个地方去呢?”正确对待职务上的变动,是一个共产党员党性的表现,是一个共产党员纪律观念的表现,同时也能体现一个共产党员的宽广胸怀和远大眼光。
毛泽东虽然屡次受到不公正待遇,但始终遵守党的纪律,注意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意气用事,不因个人的遭遇而影响党的工作,并在这一方面率先垂范,为全党做出了榜样。1932年10月,他在宁都会议上受到错误批判,并被调离红军的指挥岗位,召回后方做政府工作,实际上被剥夺了对红军的军事指挥权。这对“积年经验多偏于作战”,“兴趣亦在主持战争”的毛泽东来说,是一个沉重打击。但在会后,他作出了两点表示:一是少数服从多数;二是仍然愿意积极对待党的工作,尽力作出自己的贡献。他对在宁都会议上据理力争,不赞成把他调离红军指挥岗位的王稼祥说:“算了吧,我们是少数,还是服从多数吧。”又对为他送别的周恩来表示:“前方军事急需,何时电召便何时来。”
在中央苏区时期与毛泽东一道工作过的李维汉,目睹了当时毛泽东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就毛泽东对待不公正待遇的态度作出过概括性的描述:“他坚持三条:一是少数服从多数;二是不消极;三是争取在党许可的条件下做些工作。那时王明路线的主要负责人整人整得很厉害,不是把你拉下领导职务就算了,还批得很厉害。毛泽东在受打击的情况下,仍能维护党的统一,坚持正确的路线和主张。”这三条,是毛泽东正确对待不公正待遇思想的集中概括和体现,也是他能够在人生逆境中愈挫愈奋,最终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
正确对待不公正待遇,不仅是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所坚持的,而且是他在整个革命生涯中都始终如一地坚持的。他不仅这样要求自己,而且也以此要求和教育全党的党员和干部。毛泽东的经历告诉我们:他正确对待不公正待遇的思想和行为,是中国共产党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所有的党员和干部学习和思考。(彭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