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小说作家王跃文因长篇小说《苍黄》涉嫌“一女两嫁”,被北京新华先锋告上法院。12月7日海淀法院判决王跃文赔付新华先锋167万元。昨天,针对法院判决,王跃文首次回应称,新华先锋先违约,他不服判决,近日会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他会约请部分著名法律专家,就该案展开学术研讨,让社会各界来评说评说。
2008年,王跃文与北京新华先锋签订出版小说《苍黄》合同,后因发现新华先锋隐瞒此前出版的王跃文小说集《蜗牛》《平常日子》印数,就提出终止合作。新华先锋拒绝终止合作,将小说以《落木无边》出版。王跃文则将小说交由江苏人民出版社以《苍黄》出版。事情发生后,双方都起诉到法院。12月7日,海淀法院判决称:1.解除原告新华先锋与王跃文2008年11月17日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2.被告王跃文赔偿原告新华先锋经济损失人民币167万元,3.驳回原告新华先锋的其它诉讼请求。
昨天,王跃文发表对判决的看法时说:“暂且不说我该不该赔钱,先看看法院是怎么按照新华先锋的意图算账的。新华先锋的理由是:他们出版图书的利润率是26%,《苍黄》在凤凰联动印了23万册,总码洋乘上他们的利润率,等于167万元。但实际上,按照《中国出版年鉴2010》的说法,目前图书出版的利润率应在10%以下。请问那么高的利润率是从哪里来的?这个依据是否可信也是一目了然。”王跃文认为,是新华先锋侵害了他的作品完整权违约在先,他才同凤凰联动签订出版合同。
此外,王跃文认为新华先锋并无出版资质,同他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出版行业内人士都清楚,文化公司只能同作者签订《图书出版委托(或代理)合同》,而不能直接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新华先锋同我签订的恰恰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图书出版合同》。不管我事先知道不知道这种法律区别,如果放在法庭上应属是非立判之事。”王跃文说。基于此,他将于近日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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