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名誉权被侵犯
姜昆状告9家药企药店
壮阳药生产、销售单位在广告中借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姜昆的名义做虚假宣传,姜昆得知后遂将9家违规经营者告上法庭,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昨日,管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姜昆委托郑州一名律师在诉状中称,自2009年10月至今,陕西安泰堂生物医药工程公司、崇德堂大药房、郑州市金水区汉方药房、郑州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郑州保和林大药房、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怀仁堂大药房、郑州百家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聚龙堂药店、郑州百家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等9家药品生产、销售单位,在其生产、销售的“男性高级养生品牌”黄金仲马的宣传广告中,在姜昆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印上了姜昆的照片,冠以“著名笑星姜昆强力推荐”的虚假内容,并以姜昆的口吻称黄金仲马使他找回了做男人的自信与轻松。在销售过程中,虚假称是姜昆为该产品做的广告,让消费者放心服用。姜昆认为,9被告无视市场经济法制秩序,在获得非法暴利的同时,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名誉权,严重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9被告依法应当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承担侵权的民事法律责任。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梁 刚 赵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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