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5: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继上海官宣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后,11月18日晚间,北京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两地《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中新财经 谢艺观 阎红心)

责任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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