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月28日电(记者 柴燕菲 汪恩民)今天,在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表示,浙江检察机关对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民事案件,依法督促起诉410件,追回国有资产损失8亿余元。
陈云龙表示,浙江加强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等问题。“浙江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3件,比上年增加30。8%。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839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34件。对应当逮捕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607人,追加起诉1243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2578人,不起诉268人。对侦查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86件次。”
陈云龙表示,浙江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因徇私枉法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问题。“浙江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205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已经审结167件,改判和发回重审9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1227件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法院已经审结589件,其中改判175件,调解结案309件,发回重审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3件。对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民事案件,依法督促起诉410件,追回国有资产损失8亿余元。”
陈云龙表示,浙江还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违法减刑、假释和监管不当等问题。“浙江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86人,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344人,对牢头狱霸等突出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91件次。”(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