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多哈回合贸易谈判——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名词解释:多哈回合贸易谈判
2009年11月09日 16: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9日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为期一周的系列峰会8日至15日在新加坡举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在此前的吹风会上再次提出“支持多哈回合谈判在锁定现有成果基础上早日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的话题。本网为您解析“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历程,希望对APEC峰会起到理解补益作用。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6日下午在中外媒体吹风会上表示,中方对即将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有四点期望:希望此次会议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恢复经济增长方面提出具体合作计划;就反对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支持多哈回合谈判发出明确信号;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改善贸易投资环境、实现“茂物目标”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继续稳步推进APEC改革和机制建设。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是指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又称多哈发展议程,是世界贸易组织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中开始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议程原定于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结束谈判,但在2003年9月墨西哥坎昆举行的第五次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各成员因在农业等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

  多哈回合谈判虽是多边谈判,但真正谈判主角是美国、欧盟以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20国协调组”。

  多哈回合谈判的宗旨是促进世贸组织成员削减贸易壁垒,通过更公平的贸易环境来促进全球,特别是较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谈判包括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争端解决、知识产权、贸易与发展以及贸易与环境等8个主要议题。谈判的关键是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主要包括削减农业补贴、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及降低工业品进口关税三个部分。

  经多方努力,世贸组织各成员2004年8月1日就多哈回合谈判达成框架协议,为削减农业补贴和取消关税、降低工业品关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确定了基本原则,并同意将结束谈判的时间推迟到2006年底。多哈回合谈判重回正常轨道。

  2005年12月,在中国香港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令人关注的农产品贸易争议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但在事关多哈回合成败的削减农业补贴、降低非农产品关税和开放服务业等关键问题上仍未取得突破。

  2006年初以来,世贸组织成员一直就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进行谈判,但始终难有进展。7月,由于世贸组织6个主要成员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巴西和印度未能就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达成协议,世贸组织被迫宣告中止多哈回合谈判。

  为协调各成员立场,9月10日,美国、欧盟国家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代表与“20国协调组”的代表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对话会议,同意尽快恢复多哈回合谈判。11月16日,世贸组织贸易谈判委员会召开多哈回合谈判中止以来的首次全体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恢复多哈回合谈判的技术性讨论,并为谈判最终全面恢复作好准备。

  目前,多哈回合谈判正处在“软重启”或 “试探性重启”状态。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