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到有,由弱到强,从局部到整体,从抱守人定胜天的观念到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环保事业逐步融入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战场、大舞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减缓了环境污染加重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保持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走上了科学发展的道路。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环保行政机构实现四次跨越
初春的阳光下,在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原环保总局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首任部长周生贤拉下红色的绸布,一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白底黑字的牌子展现在人们面前。
2009年3月27日这一天,我国环境保护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最初,打扫卫生、清理厕所、处置垃圾就是公众对环保的认知。”曾任首任环境保护局局长、首任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的曲格平,亲历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每一个变化过程。在他的记忆里,我国的环境保护出现转机还是在1978年。
“当中国人还弄不清楚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时,西方国家公众已经开始了激烈的反公害运动。”今年已是80岁的曲格平说,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就是从这种背景下起步的。
国家对关乎百姓身心健康的生态环境事业的高度重视,一次次给了中国环保事业飞扬的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森林问题极为重视。1955年,毛泽东向全国人民发出了“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号召。 在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下,1981年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从此,每到春季,党和国家领导同志都参加义务植树,从未间断。
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32字方针,成为我国环保事业的第一个里程碑。
1978年,改革的春风吹暖了华夏大地,也给中国环保事业带来了勃勃生机。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中共中央批准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指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年,我国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建委之下。
从1982年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保护局,到1988年成立国务院直属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再到1998年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不到30年间,我国环保行政机构的设置,实现了四次跨越。
环保机构的不断升格,正是我国政府以及全社会对环保认识不断深化、环保力度不断加强的真实写照。
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成为中国环保事业的一个转折点。环境保护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奠定了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更为重视。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程中,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和实践面貌焕然一新。
2006年我国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三个历史性转变”,把环保工作推向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
200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生态文明”概念,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了党章,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首次明确下来,提出到2020年要使我国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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