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公开听证会日前举行。听证前,参会的消费者代表几乎都在他们各自居住地小区里做了调查,大多数住户对水价上涨持反对意见。但富有戏剧性的是,本次听证会的14名代表中只有2位反对水价上涨,大多数代表都对水价上涨表示了理解。(8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
在媒体报道中,质疑的声音占主流,但投票的结果却是赞成票占压倒性的多数。更奇怪的是,那些刚刚投过赞成票的听证会代表在接受采访时却又纷纷质疑涨价的合理性,也就是说,他们嘴上说的是“我反对”,手上投出的却是“赞成票”。
兰州水价听证会出现的这种怪现象并不是个案。在7月31日举行的河南省洛阳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上,总共18名代表中,也是只有1人反对涨价。实际上,这种民意和舆论“一边倒”反对涨价而听证会“一边倒”赞成涨价的现象不断在各地上演。那么,听证结果为什么离民意越来越远?听证代表“手口不一”的怪现象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纵观几年来各地举行的听证会,我发现了一个“三部曲”:第一部,听证代表由物价部门随意挑选,强烈反对涨价的市民总是当不上听证代表;第二部,听证代表产生后,申请涨价的企业都要逐个拜访,美其名曰“沟通”,实际就是“公关”,甚至可以说是“收买”;第三部,也就是听证会的“人格分裂”了——为了政府的“信任”和企业的“诚意”,他们不得不选择“赞成”,但为了给市民一个“交代”,他们又要作出一点“反对”的表示。
说起来,我国听证制度的建立还不到十年,但在很多地方被架空了,甚至走向了它的反面。这不仅违背了国家建立听证制度的初衷,而且越来越为广大消费者所不能容忍。为了保证公共事务中的民意表达,让听证会真正成为民主决策的制度基础,就需要提高听证的透明度和民主性。比如听证代表的产生由政府“挑选”改为群众“推选”,禁止申请涨价的企业与听证代表直接接触。(摘编自《燕赵都市报》8月18日文/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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