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将减少相互投资中不合理限制和管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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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协议》将减少相互投资中不合理限制和管制
2009年08月15日 13: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5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国际司商务参赞张克宁就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答问时表示,《投资协议》的签订将为双方搭建一个新的投资合作平台,减少相互投资中的不合理限制和管制。

  2009年8月15日,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商务部陈德铭部长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

  张克宁表示,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底,东盟对华投资累计达520亿美元,前三位国家依次是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同时,中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了快速增长态势。2008年我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同比增长125%。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

  张克宁说,《投资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搭建一个新的投资合作平台,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下营造更加稳定、开放的投资环境,减少相互投资中的不合理限制和管制,并为双方企业创造更多的投资和贸易机会,实现互利共赢。它将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相互投资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深化和加强双方的投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推动双方相关产业的发展。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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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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