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两岸将争取尽早签署保险监管合作备忘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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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两岸将争取尽早签署保险监管合作备忘录
2009年07月31日 1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31日电 中国保监会今日上午举行2009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在会上表示,两岸就签署保险监管合作备忘录的事宜进行积极的沟通,争取尽早签署,推动保险领域的具体监管合作。

  有台湾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请问一下,两岸到现在还没有签保险监理的备忘录,8月达成签这个备忘录,签了以后,是不是有可能对一些台资保险业最关切的一些问题,例如50亿美元资产,三十年以上设立时间,两年以上代表处,甚至台资合资比例到现在还是限制不得超过50%等这些规定跟限制有没有可能做一些改变?

  袁力对此表示,为了促进两岸的金融合作,海协会和海基会于今年4月26日在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明确了两岸金融合作的总体原则,在此基础上,两岸就签署保险监管合作备忘录的事宜也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争取尽早签署,推动保险领域的具体监管合作。(据中国网直播整理)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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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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