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试点券商有望3月底前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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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试点券商有望3月底前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2010年02月25日 14:16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证监会融资融券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聂庆平日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希望大家在3月底以前能看到首批试点的证券公司能够开展融资融券的业务。

  聂庆平说,融资融券试点的推出,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会有三方面的作用:第一,可以满足投资者的融资需求和融券需求;第二,完善了证券市场的功能,有利于市场股价的稳定和平稳;第三,有利于改善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增加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至于为何选择在这个时间段推出融资融券试点,聂庆平表示,因为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完善和准备以后才能够推出融资融券,这是前提。另一方面,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程度以及推出融资融券业务的准备程度现在也基本趋于成熟。“我们在2008年的时候也想推出融资融券,但那时候恰逢国际金融危机,在市场发生比较大的波动的情况下,大家对于这个衍生性的产品或者是有一定杠杆性的创新产品,都持比较审慎的态度,这也是当时我们没有推出的一个客观的背景。”

  他同时表示,从现在情况来看,国际金融危机已经基本企稳,尤其是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决策下,我国不仅实体经济最快摆脱了国际金融危机的阴影,资本市场也在逐步走向平稳和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推出融资融券的试点,我个人认为时机还是比较稳妥而且是积极的。”

  对于市场上“融资融券可能在春节以后就正式推出”的传闻,聂庆平表示,工作的准备进度是按照这个方向来进行准备的,但还要看准备工作的情况:一是证券公司的准备情况,其次是交易系统的准备情况,同时还包括证监会相关的行政许可受理业务准备。这些都准备好以后,就会开始受理证券公司相关的业务方案、行政许可的评审,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如果各方面的工作进展有序推进的话,应该能够在3月份左右推出融资融券试点。

  他同时表示,应该说现在各方面的准备还是在比较有序的推进,而且进展工作比较顺利。“所以我也希望在3月底以前能看到首批试点证券公司能够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对于我国融资融券的制度设计,聂庆平表示借鉴了多个国家的经验。首先,中国的融资融券制度不允许“裸卖空”;其次,中国的标的证券只限于大盘蓝筹股;第三,中国的融资融券制度采用集中模式;第四,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都有一套严格的风险控制指标和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如何防范在融资融券推出后,一些大的资金力量通过短线操作个股来获利,聂庆平表示这从证券公司的借贷制度上面有一个严格的规定,对于融资融券的规模的量、对单一客户的融资融券量有详细的风险控制的规定和管理。同样,交易所对于股票成交的情况也有相应的监控措施,对于融资融券参与某一支股票的交易量有一定的风险比例控制,如果超出比例控制就要进行风险提示甚至停牌和暂停交易。此外,还有一些证券的稽查和管理工作也能够对融资融券的业务,包括它公正、合理正确的使用等起到督促作用。

  此外,聂庆平还表示,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对信息的公开透明的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来讲,也始终把它认为是重中之重的一个业务,“我们主要是从制度上来考虑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两个交易所的实施细则当中有专门的一部分是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所以对于全市场的单支股票融资融券的交易量都会对市场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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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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