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没还完就能卖房,“带押过户”将全面推广

分享到:

房贷没还完就能卖房,“带押过户”将全面推广

2023年04月04日 0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中新网4月4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二手房交易流程与成本,迎来重大变动。

  在传统的交易观念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再正常不过的。但涉及到二手房的买卖,却往往存在着卖方尚未还清购房贷款的问题。除了通过第三方“赎楼”,是否能有一种更加高效、安全且低成本的方式?

  在已有多地积极探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的基础上,两部门发文明确全面推进“带押过户”,这一模式也将得到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的推广。

资料图:城区楼宇林立。 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新政发布,助力“小阳春”

  “金三银四”被认为是楼市交易的传统旺季之一。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2023年3月,一线城市市场均价延续上涨行情,二线和三四线城市市场均价下滑。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表示,展望后市,二季度市场热度如何还需要看后续是否有实质性的利好政策加持,仅靠此前积压的需求难以支撑市场的长期回暖。

  利好的消息很快传来。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出全面部署。

  这也意味着“带押过户”从地方性的试点走向了全国化、常态化的全面推进。

  根据中指监测数据,2022年以来全国已有超百城出台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包括深圳、济南、大连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而且,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

  《通知》发布后,北京也立刻跟进。据北京银保监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从3月31日起,居民出售在京住房时不再需要提前结清房屋现有按揭贷款,可在原抵押权不解除情况下直接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且买卖双方可在不同银行贷款,以降低居民住房交易成本。

  兼容跨行贷款是北京落地“带押过户”政策的创新点。“从对购房者的覆盖面来说,北京的做法更吻合各类不同的购房和贷款需求。”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各城市在“带押过户”的流程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陆续发力,这将有助于更好推行这一模式。

  加速交易,利好买卖双方

  “原业主房贷没还清就要出售的情况很多,尤其是在学区房置换等旺季时间,担保公司会接到大量的‘赎楼’业务。”房产中介李先生对中新财经记者表示。

  据他介绍,“赎楼”也称“过桥”,主要有两点弊端:一是手续复杂,需要等解押后才能交易,少则要等一周多,也有半个甚至几个月也完成不了的;二是费用也高,解押的过程中要算日息,加上给担保公司“手续费”,顺利的话往往也需要3个点左右的利息。

  “目前二手房市场整体的库存量还是很高的,‘带押过户’肯定是个可以节省时间和资金成本的利民措施。”李先生认为,接下来除了已有的房源能加速流通,相信挂牌量也会再增加。

资料图:车辆从一楼盘前经过。 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身在浙江的高先生不久前刚刚完成了“带押过户”的手续。他对记者表示,自己本意是想提前还房贷,但是预约后发现要等很久,后来了解到“带押过户”的模式,便成功把自己未还完房贷的房子卖了出去。

  高先生介绍,“带押过户”办理起来非常快,几个工作日就完成了过户,操作流程比较简单,当地住建局会有一个资金监管账户,进行资金的拨付,也比较安全,而且都是按照当下的新利率来计算,买房人也不吃亏。

  “我觉得这对二手房买卖双方来说都是利好,交易简单了,可能有很多之前在犹豫的人决定交易,市场也可能跟着活跃起来。”他认为,相信随着更多支持政策的推进,模式会愈发完善。

  认真核实,警惕潜在风险

  “‘带押过户’的交易方式,可以一定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交易风险,简化二手房交易流程,缩短交易周期,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促进换房需求加快释放,从而进一步对新房市场形成一定支撑。”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和扩围,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或将产生积极带动。

  当然,新的模式下也会产生新的风险。前述《通知》中也特意提到,地方在实践探索中,主要形成了抵押权组合模式、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抵押权变更模式等3种“带押过户”模式,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并结合实践不断丰富发展。尤其是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时,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通过预告登记制度,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

  “技术层面是比较简单的。通过预告登记和公正,可以提前锁定交易,防止‘一房二卖’,也防止抵押权落空,防止申请了贷款无法获得产权等。另外,金融和不动产可以根据各自诉求制定完善交易流程。”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通知》中提出的三种模式,事实上就是结合不同诉求提出的三种可行的,能保护各方权益的途径。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也对此提出建议,对于购房人而言,在核实拟购买的房屋可以“带押过户”的基础上,务必注意流程控制,把涉及到的所有流程都要做到精细化,涉及到的银行或抵押权人务必沟通落实到位,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时间差;作为卖方,也需要提前核实购房人的个人征信,提前核实清楚购房人未来的贷款能力,避免后续贷款出问题,不能及时回款解押。(完)

【编辑:张子怡】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