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快评:新冠保险不妨多些真诚、少些套路
中新经纬12月19日电 (魏薇)继网红隔离险后,新冠保险又一次被吐槽“理赔难”。随着防疫政策的放宽,一些地区感染新冠的人员数量上升,购买过“新冠保险”的消费者也随之开始申请理赔。
然而,近期有媒体报道,各地有多位投保人投诉称因无法提供“阳性诊断证明”等遭遇理赔难。有消费者称自己购买了众安保险的“疫情隔离津贴险”,保险责任中有“确诊新冠保险金”,尽管医生开了诊断证明,写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轻型”,但保险专员告知要感染到肺部才行。还有消费者购买了太平财险承保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产品,该产品包含集中隔离津贴、确诊津贴等。在确诊新冠肺炎、向客服提交理赔申请后,却迟迟等不来理赔员。
三年前,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保险行业主动将现有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这原本是件好事儿。不论隔离险,还是新冠保险,此类扩展责任的保险产品推出后确实吸引了一批消费者投保,既为保险公司带来保费收入、提升了相关保险公司的知名度,又发挥了保险相关的社会保障功能,满足了消费者对人身疾病等损失的保障需求。但如今,隔离险、新冠保险先后落得“一地鸡毛”,其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反思。
首先,新冠保险“理赔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对确诊的界定。在消费者眼中,抗原阳性、核酸报告阳性就是确诊新冠肺炎,但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甚至胸部CT报告等。并且,有的保险产品保障责任是重型、危重型,但大部分确诊患者都是轻型或无症状感染者。
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对“确诊”的理解不同,究其根本是保险公司条款设计模糊,在投保环节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随着越来越多消费者通过线上购买保险,投保变得简单快捷,但部分保险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忽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投保前并未向消费者解释清楚相关的保险条款,尤其是一些日后可能产生纠纷的条款。对于重要的信息,保险公司应该进行加粗、加黑,着重提醒消费者阅读。同时,保险条款的表述也要清晰明了,让消费者能一看就明白,不要让消费者做“阅读理解题”,最后只会给消费者留下保险公司“抠字眼”的印象。
其次,在保险产品创新时,要敬畏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对整个保险行业既是一次机遇,同时也是一次前所未有的考验。对于新冠病毒的承保,行业并无经验可循,只能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在响应号召、扩大承保责任的同时,也要考虑到风控。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保险公司更应该对“风险”保持敬畏,审慎经营,不能仅想着一时的“流量”,忽视理赔时的风险,影响保险公司乃至保险行业的口碑。
最后,保险产品也要合理制定保费。保险是基于精算和大数法则来定价,银保监会曾在2020年叫停保险公司开发专属新冠肺炎单一责任保险产品,原因就是缺乏定价数据基础。三年过去,新冠病毒经过几代变异,虽然致死率下降,但传染力增强。部分保险公司此前的“确诊即赔”的低门槛,或面临着“赔穿”的风险。
保险公司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合同的订立遵循最大诚信的基本原则。在面对风险时,保险公司如果一次次失信于民,最终只能沦为消费者口中的“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到头来砸了自己的口碑。(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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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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