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者和“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住建部回应
中新社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 陈溯)近年来,中国住房保障事业加快发展,很多城镇居民实现了安居梦,如何进一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的住房问题?14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此进行了回应。
在当天召开的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姜万荣就住房问题进行解答。
姜万荣表示,近十年来,中国提出了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包括金融、财税、土地等配套政策。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助圆新市民、青年人的‘安居梦’。”姜万荣表示,目前,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2021年、2022年,全国建设筹集33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大约可解决近10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十四五”期间(2021年至2025年),40个重点城市将建设筹集65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解决近20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十年来,公租房运营管理不断加强,实物供给数量显著增加,货币补贴制度不断完善。到2021年底,3800多万困难民众住进了公租房。保障了1176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民众、508万60岁以上老年人、71万残疾人、44万青年教师、26万优抚对象、23万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
共有产权住房方面,姜万荣表示,中国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帮助部分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住房。2014年4月,在北京、上海等6个城市启动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到2021年底,北京市已累计筹集共有产权住房约8.3万套,上海市已经签约13.6万户。“共有产权住房帮助居民以较低门槛拥有了产权住房,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然,住房保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姜万荣表示,下一步将以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着力增强保障性住房供应,更好满足民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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