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在沪开庭
中新社上海9月17日电 (李姝徵 朱瑞)中国大陆首例消费者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日在沪开庭。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17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记者获悉,上海市消保委在庭前申请撤回对三星公司的起诉,双方当事人在庭上出示了证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合议庭当庭听取了上海市消保委的撤诉理由,将在依法审查后择日对是否准许作出裁定。
上海市消保委诉称,近两年,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智能手机说明书未完全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存在内存缩水、软件功能不清等问题,消保委委托专业机构对市场上在售智能手机的多项性能开展了比较试验,并发现抽样的三星公司所售SM-N9008S智能手机预装各类应用软件44个。而三星公司对这些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等在说明书中均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也未告知消费者以何种方法卸载预装软件。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三星公司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故要求判令三星公司在其所销售SM-N9008S智能手机外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手机内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并提供可直接卸载的途径。
庭审期间,上海市消保委表示三星公司已向上海市消保委提交了“革新方案”,就预装软件向消费者提供了告知方式和卸载途径,并在上海市消保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就“革新方案”向广大消费者进行了说明。因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三星公司已纠正了侵权行为,其诉讼目的已经达到,故申请撤回对三星公司的起诉。
庭上,双方当事人分别提交了证据,并对对方的证据表示认可。三星公司还通过其官方网站、产品外包装、说明书及二维码等方式,当庭演示了三星公司就涉案智能手机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所占内存及可卸载与否等信息,对消费者进行告知的方式和内容,并演示了相关预装软件的卸载方法。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对三星公司的演示过程没有异议。
上海一中院表示,该院将依法对上海市消保委的撤诉申请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审查,并择日对是否准许撤诉作出裁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