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中新网9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编辑:陈鸿燕】
中新网9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