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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减薪动真刀 国企改革再出发

2014年08月28日 11:1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是国企再改革的一个重点领域,也是新一轮价、税、财及收入分配改革当中的一项重要配套改革。薪酬问题不仅是国企再改革的关键节点,也牵动着全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进程
  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中,央企高管薪酬过高一直饱受争议。日前,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他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然而,国企高管降薪何其难。早在十年前,中央就曾表示将推动改革并将国企高管薪酬水平限定年薪在“不超过职工平均收入的12倍”。但十年过去了,改革并未推进。在这次的国企再改革大背景下,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的步伐终于越来越清晰。
    央企高管减薪动真刀
  在央企高管降薪的消息出来之后,紧接着有消息称,由人保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
  与此同时,暂停近五年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和员工股权激励有望近期内正式启动试点。
  据悉,由财政部主导的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方案已经完成最后一轮征求意见,即将正式试点。这份计划主要看点是,为发挥对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将对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推行用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一定比例的薪酬购买所在公司的股票,从而达到持股目的。试点成熟后,将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全面推开。
  这两项新政,将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和央企薪酬改革的核心。
    央企薪酬的十年跃进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元至70万元之间,这个收入与国企内部职工收入相比,明显偏高。
  国资委的网站上仍然能看到2004年的一则消息。一项针对当时国资委监管的180多家中央企业负责人2003年收入状况的调查显示:中央企业负责人平均年收入36万元。
  2004年6月,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这套办法明确了负责人的薪酬必须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提出了对企业负责人薪酬规范管理和挂钩的具体措施,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2004年至2007年,是央企负责人的第一任期。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央企实现利润近1万亿元。国资委监管下的央企高管的平均年薪分别为35万元、43万元和47.8万元、55万元,年增长14%左右。
  一直到2008年底,国资委监管下的136家中央企业,总资产已接近18万亿元,其中80%都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这些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应由董事会来决定。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曾表示,央企高管薪酬将逐步交给董事会来管,政府部门可以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但不能代替董事会。
  然而,央企高管薪酬由谁定?多少合理?一直饱受社会各界质疑。2013年,国资委再次开展国企、央企职工薪酬调查工作。这份对113家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整理的报告称,2012年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87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超过11万元,同比增长8.2%,是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8倍。
  据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除了薪酬,目前在央企高管身上的福利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较高、报销补贴项目和数额也相对较高。“但这一类福利的监管却很难落实。”该业内人士对中华工商时报记者说。
  国企改革再出发
  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是国企再改革的一个重点领域,也是新一轮价、税、财及收入分配改革当中的一项重要配套改革。薪酬问题不仅是国企再改革的关键节点,也牵动着全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进程。
  这次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非常明确地指出了新的国企薪酬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前进方向。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要适应“新常态”,国企改革也应契合这个阶段性特征,从深化改革中创造和赢取制度红利,并成为推动中国国有企业成长的新动力。
  和过去相比,现在外界对国企改革的关注度和认知度都显著提高,今后央企的改革步伐只会更慎重。一些分析人士对此次央企高管降薪评价为“社会效益更大于经济效益”。国企改革问题专家周放生指出,部分央企高管此次降薪,既是一种自律、自觉、自主行为,也是因应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必要之举。
  早在2007年,国资委就要求调查2004年到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此后,国资委基本保持每年一次调查国有企业薪酬情况。但是,以往多次调查结果几乎都没有对外公布。
  中欧国际商学院教授杨国安称,目前调查披露的数据没有区分出“固定收入”与“绩效激励”,这是一个重要的不足--因为在评估薪酬合理性时没法考虑具体企业的获利能力,只能从该行业的景气程度来推测央企负责人收入水平是否合理。“水平高低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规范和透明。”一位HR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杨国安也认为,国有企业资产属于全民,理应执行比上市公司更严格的薪酬披露和监管制度,以确保公司治理的健全。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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