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高估外资独资医院的鲶鱼效应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海南7省市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
在当下国有医院积弊重重、民营医院同样存在众多问题的发展困境中,寄希望于“外援”加入,从而激活医疗服务市场不失为一种探索。然而,关于外资医院试点并非自今日而始,早在2007年,深圳就创建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堪称外资合资医院的试点先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产权归深圳市政府所有,由深港双方共同组建的医院决策和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按照当初的设计,双方在医院管理体制、财政投入机制、人事分配制度、保障公益性、企业化运行、成本管理、服务模式以及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领域大胆改革,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
然而,7年之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现状只能用波澜不惊来形容。这其实是可以预料到的结果。毕竟,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坚持公益性为主导的基本模式下,却面临确保优质医疗人才合理待遇福利保障诉求的难题。由于港大深圳医院收费标准和就医流程与深圳其他三级公立医院相同,那么无论是来自香港的医生,还是深圳本地以及全国其他地区招纳的人才,其相对较高的待遇福利保障,就只能依靠深圳市政府补血。这种地方政府补贴模式无法大规模推广。
而外资独资医院面临着同样的挑战。外资独资医院的投资者不可能是来做善事的,必然要寻求医疗收支平衡乃至达到一定盈利点。那么,外资独资医院的收入来源无非有二:药品价格、医疗服务费用。医疗服务费用限于国情,不可能无限度提高,否则就会沦为少数人享用的贵族消费。而在药品价格上,外资独资医院如果也像国有医院一样,陷入以药养医的路径依赖,那岂不是违背了改革初衷?
纵观国外医疗的成熟经验,医疗市场被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疗,为民众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另一部分则是民营医疗,为民众提供更具有私人性但费用也更为高昂的医疗服务,不同收入群体可以根据各自需求选择。而在我国,无论国有、民营还是即将到来的外资独资医院,面临的却是没有细分的混沌市场。同样受制于行政指导上限的药品费用,让医院不可能用天价药品费用来盈利。而另一方面,医保覆盖面与保障程度都与国际标准有很大距离,又造成民众看病贵问题成为老大难。医院喊亏与患者叫苦成为看似相悖实则出自同一症结的两极现象。
在医疗改革公益性回归依然难见踪影,政府投入迟迟无法达到应有标准的大背景下,以药养医的恶性依赖就始终无法破解,医疗服务价格的放开,也并不意味着各类医院获得了更多收入来源,毕竟猛然提高的医疗服务费用只会逼走大多数中低收入者。
深圳市政府可以支撑一座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正常运转,但整个国家的医疗服务体系能够兼顾公益性和自身正常收支,就必须仰赖于新医改尽快在政府相关投入的改革上踏入深水区,就医疗服务投入占政府财政的比例提高尽快落实,并确保预算和执行中不走样,这都需要一系列大动作,由此才能形成医生与患者双向受益的良性生态。至于外资独资医院和民营医院,确实只能起到“医疗服务领域有效补充”的鲶鱼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