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信息3年后可查 农村不动产登记同步列入计划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终于有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昨日下午,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社科院长城学者孙宪忠作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释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回答热点问题。
冷宏志介绍了国土部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安排: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即: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其中,社会各方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尤其关注。对于查询原则,孙宪忠称,“有人希望不动产信息能够充分公开,让大家都能够查询。从法理上来讲是有缺陷的。”
冷宏志说,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三个“有利于”:其一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其二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其三有利于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在农村实施不动产登记也同步列入计划安排。
据介绍,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经基本完成,实现了全覆盖。“下一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林业局已经联合下发文件,将农房等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力争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调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后予以5年的过渡期,目前正在试点推进。”冷宏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