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债务风险可控 市县三成债或靠卖地还
截至去年年中,广东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10165.3亿元,破了万亿大关。广东省审计厅认为,虽然负债数字较大但“风险总体可控”。不过,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接近三成被市县级政府承诺卖地偿还,遭到审计厅的警告。
全省债务风险可控
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广东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931.64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20.85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212.88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54%;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 1.9%、3.39%、1.55%。
而全省总债务率为54.4%,低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控制标准90%-150%,省审计厅和财政厅均认为,全省债务风险可控。此外,这些政府性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大多有相应的资产和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并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
部分行业债负沉重
虽然偿债被认为有保障,问题是,相当多的政府过于依赖卖地,全省债务有将近三成被不同级别政府承诺用卖地偿还。
根据调查,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有19个市级和63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1670.95亿元,占 2012年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6190.72亿元的26.99%。
卖地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审计报告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率指标较高,截至2012年底,有6个市本级、7个县本级和7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超过100%;其中,有2个市本级、7个乡镇 2012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超过20%。
还有部分行业债务负担沉重。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为1540.54 亿元、176.63亿元和93.8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