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科斯案裁决或标志欧盟对俄制裁升级
位于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28日传来重磅消息,该法院裁定俄罗斯需向已破产的尤科斯石油公司前股东赔偿500亿美元。在美欧因乌克兰问题对俄制裁不断加码之际,常设仲裁法院的裁决引发舆论猜测,欧盟对俄罗斯隔靴搔痒的制裁是否由此升级?
对俄罗斯不利的裁决
尤科斯石油公司曾是俄罗斯最大石油企业,公司总裁、俄前首富米哈伊尔·霍多尔科夫斯基2003年因涉嫌诈骗、偷税、侵吞公款、洗钱等两次获刑。莫斯科仲裁法院2006年8月宣布尤科斯破产,随后国有企业俄罗斯石油公司接手尤科斯大部分资产。
2005年,尤科斯的大股东GML公司旗下的两家子公司将俄罗斯告上法庭。GML公司出资设立的一家代表尤科斯前雇员利益的退休基金同样加入原告行列。原告方寻求俄方支付总额1140亿美元的赔偿金。
经过10年诉讼历程,常设仲裁法院28日做出对俄不利裁决,理由是俄罗斯政府当年以“非法手段”迫使尤科斯石油公司破产并将其资产卖给国有企业,令股东蒙受损失。
常设仲裁法院根据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和平会议所签署的两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而设立,职能为裁决缔约国间诉讼仲裁案件。
俄对结果明显不服
俄罗斯对这一结果明显不服。俄财政部当天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说,常设仲裁法院的裁定带有政治偏见和明显缺陷,损害了仲裁法院权威性,并表示将提出上诉。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宪法立法和国家建设委员会主席弗拉基米尔·普利金认为,常设仲裁法院对尤科斯案的裁决本质上是西方对俄罗斯的又一种制裁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以来,美欧对俄罗斯实施的三轮制裁措施步调明显不一致。欧盟出于经济因素考虑,对制裁俄罗斯表现出不情愿态度,主要对一些俄罗斯人和乌“分裂分子”实施了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等措施。而马航空难发生之后,欧盟在对俄制裁立场上表现出向美国看齐的态度。
在7月22日举行的欧盟外长会议上,各成员国对制裁俄罗斯态度更加坚定,决定就乌克兰问题随时准备出台进一步的对俄制裁举措,可能涉及资本市场、国防、军民两用商品、敏感技术、能源等领域。26日,欧盟对俄制裁名单上又新增15名个人和18家机构。
根据欧盟成员国大使24日会后传出的消息,欧盟草案建议制裁俄罗斯国有控股银行,以进一步打击俄罗斯经济。
西方的一种制裁形式
俄罗斯政论家韦罗尼卡·卡拉什尼科娃认为,尤科斯案的裁决结果在西方对俄罗斯制裁施压的精确时间节点出台,这显然是西方的一种制裁形式。
但也有观点认为,裁决并非出于制裁考虑。俄罗斯高等经济学院教授奥列格·马特维切夫认为,常设仲裁法院此时公布裁决结果只是巧合,尤科斯案拖了很久,舆论注意力有所降低,裁决结果在马航空难和制裁升级的阶段公布,让俄方有些措手不及。
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牧山浩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判决赔偿金额约占俄罗斯GDP的2%,对俄罗斯经济的损害将是巨大的。虽然在时间上属于巧合,但这一裁决的出台,正值乌克兰危机及马航MH17客机空难让俄罗斯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之际,令俄罗斯在应对上分身乏术。但他指出,原告要追索这500亿美元的赔偿款有不小难度。
这项长达十年的马拉松诉讼或难就此画上句号,美欧的新一轮制裁措施已经箭在弦上。法国总统奥朗德、美国总统奥巴马、德国总理默克尔、英国首相卡梅伦和意大利总理伦齐28日下午就乌克兰局势和加沙局势进行了电话交谈。五国领导人表示,鉴于乌克兰当前局势,打算对俄罗斯采取新的制裁措施。文/新华社记者 刘怡然 曹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