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称不在乎上市地点 三年试运营28位合伙人
围绕着阿里巴巴IPO,今年以来坊间传言实在不少,一会说马云会去美国寻求上市,一会又透露香港才是其首选地。当然,近段时间最大的看点就是阿里为求在香港上市,向港交所提交“合伙人制度”建议,包括马云在内的现行阿里管理团队,拥有董事会内多数董事的提名权。
但这个计划似乎没那么容易推行,有消息称,因为联交所有禁止上市公司双重股权的条令。于是,江湖再次放出风声,阿里可能放弃在香港IPO,转而到纽约上市。
昨天,马云发出了一封致员工的内部邮件,首次从官方层面确认了“合伙人制度”,并透露,经过三年的试运营,阿里已经产生了28位合伙人。
昨天是阿里巴巴的14周年庆,从CEO职位上退休的马云用“汇报”两字说起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马云说,这一制度早在2010年就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2009年9月10日阿里巴巴成立十周年之际,马云等18名创始人宣布辞去“创始人”身份,随后,公司开始寻求和尝试可能的制度创新。“合伙人,作为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最有可能坚持公司的使命和长期利益。”
到目前为止,阿里巴巴共有28为合伙人,而入选标准是“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
“在3年试运行基础上,我们相信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可以正式宣布了!”马云在邮件中这样说道。
值得关注的是,马云在邮件中也谈到了资本对公司发展影响,这被业内看做是对上市的各种传闻作出表态。马云表示,“希望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能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弥补目前资本市场短期逐利趋势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干扰,给所有股东更好的长期回报。”
有消息称,目前马云大概持有阿里巴巴7%的股权,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36.7%和24%的股权,但是雅虎和软银的投票权合计低于50%。阿里希望“创新”的上市方案,可以确保马云和管理团队在公司上市后依然拥有控制权。此前,有报道称合伙人制度就是阿里集团向港交所提出的上市建议。该制度将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
一贯善于在关键时刻出场的马云,于是昨天在特殊的背景下发布了这样的内容。除了介绍合伙人制度为自己加分外,他也比较强硬地表达了上市地点必须支持合伙人制度这个态度。“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这样的强硬态度也似乎在暗示,阿里巴巴可能放弃在香港的上市计划,而转投美股市场。
对于“合伙人制度确保公司控制权”的说法,马云在邮件里回应道:“我们不一定会关心谁去控制这家公司,但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
马云认为,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这个机制将确保阿里创新不断,组织更加完善,在未来的市场中更加灵活,更有竞争力。